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属于框架协议,是双方今后长期合作的指导性文件,双方就具体的合作事宜需另行签署具体合同确立双方的权利、义务。
2、本协议的顺利实施预计将对公司业务发展,满足财务及资金需求方面具有较为积极的影响,但框架协议所述的具体合作尚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正式的协议和合同,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3、本协议的履行对公司 2017 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一、协议签署概况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以下合称为“双方”)为实现双方各自发展战略,达到优势互补之目的,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平等、互利、双赢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融资租赁达成战略合作协议。
二、合作方介绍
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晟金融”)成立于2016年6月,注册资本:200000 万元人民币,住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海大道北26号农商银行大厦27层,经营范围:(一)融资租赁业务;(二)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三)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四)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五)吸收非银行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六)同业拆借;(七)向金融机构借款;(八)境外借款;(九)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十)经济咨询。
海晟金融为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海晟金融依靠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雄厚的资本实力,为企业提供多元化、多层次的融资服务。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总则
1、甲乙双方以互利互惠为基础,一致同意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双方将发挥各自优势,在融资租赁及相关领域开展广泛、深入的合作。
2、本合作协议为框架性文件,是对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原则性约定,涉及的具体合作事项,应另行签订合作协议或合同。
(二)合作模式
按照“利益共享、风险共担、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合作思路,甲方发挥项目开发与管理的优势,乙方发挥资金和金融服务优势,双方采用融资租赁交易咨询、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建设运营等合作模式,以售后回租、直接租赁、厂商租赁等租赁融资方式,积极参与甲方相关产业的发展。
(三)合作重点领域/合作内容
1、甲乙双方进行融资租赁业务合作,由乙方向甲方发放租赁款项,具体事项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2、甲乙双方进行担保业务合作,由乙方向甲方同意担保的企业或自然人发放租赁款项,由甲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事项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3、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初步计划授予甲方的意向信用额度为人民币3亿元,该授信额度不等于乙方向甲方发放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以乙方与甲方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甲方项目开发与管理的实际资金需求来合理确定。
(四)合作机制
为加强双方沟通衔接,不断探索合作新途径、新模式,及时研究解决合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合作事项和项目顺利实施,双方建立合作协调机制。
合作决策层。双方共同成立战略合作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由双方分管业务领导任工作小组组长,牵头部门负责人为小组副组长,成员为组员。根据工作需要,可不定期召开工作小组推进会议,研究双方战略合作的重大事宜和重大问题。
合作协调层。建立对接部门日常协调联络机制。甲方对接部门为投融资事业部,乙方对接部门为租赁业务部,双方共同指导和推动落实战略合作。
合作执行层。具体合作事项与项目由双方下属单位、机构在本协议基础上,依法定程序确定后,双方共同推进。
(五)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三年,自2017年03月28日至2020年03月27日止。
四、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与海晟金融建立战略合作关系,运用海晟金融创新产品及金融平台,公司能够享受优质、优惠、定制化的金融服务,有助于拓展公司融资渠道,提升融资能力,降低融资成本,增强公司的融资效率,为公司经营业务开展提供多方位、多层次的金融支持。本次与海晟金融开展融资租赁及相关领域专项合作,为公司战略规划的落地实施奠定了金融平台基础,有利于双方发挥各自优势,加快推进公司业务发展。
五、重大风险提示
本次双方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仅为战略合作框架文件,具体的实施内容将以另行签订的业务合同为准。公司将根据实际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决策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 4月 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