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玻璃股份(01108)发布公告,4月11日,附属蚌埠中建材信息显示材料有限公司(承租人)与出租人苏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订立融资租赁合同,承租人将向出租人出售租赁资产,总代价为人民币1亿元,而出租人同意在租赁期内将租赁资产回租予承租人,期限5年。
于租赁期届满后,在承租人结清其于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全部租金及其他应付款项并履行完毕其他义务的前提下,出租人应将租赁资产的所有权以人民币1000元的名义价款转让予承租人。
根据融资租赁合同,于租赁期内,租赁资产将回租予承租人,总租金为约人民币1.14亿元,当中包括租赁本金约人民币1亿元,及租赁利息约人民币1352.12万元,由承租人分10期支付予出租人。
公告称,签订融资租赁合同是为了拓宽该公司融资渠道,补充生产和经营所需资金,盘活公司资产及优化公司负债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