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19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公司为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拓宽融资渠道,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求,拟用公司部分固定资产以售后回租的方式向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国际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本次融资租赁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融资期限5年。

现将该事项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就上述事项与中航国际租赁公司签署了《转让合同》、《融资租赁合同》,合同标的为:十一矿西翼进风井井筒、回风井井筒的所有权;十一矿明斜井的所有权;十一矿西翼运输、回风大巷的所有权;租赁方式为售后回租方式,租赁期限5年;融资金额为人民币5亿元;租金支付方式为:租赁期内采用不规则本金法,按季、期末支付条件计算确定租金,共20期租金;租赁年利率为4.75%;合同项下保证金金额为融资额的4.9%;本次租赁咨询服务费共计1,650万元。截至目前,公司已收到中航国际租赁公司支付的融资额共计人民币3亿元。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