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金融机构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为筹集资金归还项目贷款以及补充营运资金,确保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公司拟通过融资租赁的方式,以公司“搬迁改造”项目中购进的设备为标的物,与相关金融机构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租赁授信额度在15,000万元以内(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融资租赁授信额度为准)。融资租赁授信期限拟定为叁年(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期限为准),自公司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融资租赁授信合同之日起计算。本次融资租赁业务的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对公司的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上述事项已经2017年6月13日召开的五届三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融资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我公司会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