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山西银监局公布对山西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及李江雷的行政处罚决定,山西金融租赁主要负责人为李江雷,该行存在单一客户融资集中度超比例的违法违规事实。李江雷在山西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单一客户融资集中度超比例违规事实中承担直接管理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第四十八条规定,山西银监局决定,对山西金融租赁罚款20万元,对李江雷予以警告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