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一、交易概述
1、为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拓宽融资渠道,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世纪华天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华天”、“承租人”)拟以其拥有的房产及相关设施设备(以下简称“租赁物”) 以“售后回租”的方式与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银金融租赁”、“出租人”)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7亿元),融资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在租赁期内,世纪华天以回租方式继续保持对该部分房产及相关设施设备的占有权和使用权,同时按双方约定向交银金融租赁支付相应的租金和费用,租赁期满,世纪华天以留购价格人民币1.00元留购此融资租赁固定资产所有权。该项融资租赁业务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交银金融租赁与公司及世纪华天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交易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
二、交易双方基本情况
1、出租人(即买受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7年12月20日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333号28、29楼
法定代表人:陈敏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70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吸收非银行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为控股子公司、项目公司对外融资提供担保。【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交银金融租赁与公司及世纪华天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2、承租人(即出卖人、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世纪华天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7年07月30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西路11号商业中心一层108号
法定代表人:陈纪明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8,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以下项目限分支机构经营:住宿;制售中西餐(含冷荤凉菜);销售饮料、酒;零售卷烟、雪茄烟;酒店管理;资产管理;技术开发、技术转让;物业管理。(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世纪华天经审计的总资产52,389.34万元,净资产12,439.16万元,实现营业收入7,382.76万元,净利润338.26万元,资产负债率76.26%。
截止2017年3月31日,世纪华天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53,592.21万元,净资产9,779.02万元,实现营业收入1,821.36万元,实现净利润409.85万元,资产负债率81.72%。
历史沿革:北京世纪华天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2007年6月,公司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社区商业中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3.68亿元向北京金源鸿大房地产有限公司收购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社区商业中心(以下简称“商业中心”),并将其改造成高星级商务酒店,取得北京世纪资产。(详见公司于2007年6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收购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社区商业中心的议案》)。
三、交易标的情况介绍
1、租赁标的物:世纪华天房产及相关设施设备
2、类别:固定资产
3、权属:北京世纪华天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该等资产不存在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4、所在地:北京市
5、资产账面价值:账面原值35,373.18万元,账面净值24,861.74万元。
6、评估价值123,161.36万元。
四、拟定的交易合同主要内容
1、出租人(即买受人):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2、承租人(即出卖人):北京世纪华天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3、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7亿元)
4、租赁方式:售后回租
5、租赁期限:5年
6、租赁利率:按照央行5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执行,并随央行贷款利率调整而调整。
7、租赁手续费:融资金额的2.5%。
8、租金支付方式:每3个月等额归还本金及利息。
9、租赁物的所有权:在租赁期间,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属于出租人,承租人在租赁期间享有对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权;租赁期满,世纪华天以留购价格人民币1.00元留购全部租赁物的所有权。
10、合同生效:
(1) 经双方签字并盖章;
(2) 本租赁项目项下的其他合同已全部签署并生效;
(3)租赁物上存在的所有的抵押权被注销(抵押给出租人除外)。
11、租赁担保:本次融资租赁业务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以及公司持有的北京世纪华天酒店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提供质押。
五、拟定的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3、保证方式:为债务人(即世纪华天)在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
债务人(即世纪华天)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即交银金融租赁)支付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项下租赁本金和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其他应付款项以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诉讼费用、律师代理费和其他费用。
5、保证期间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履行期届满后两年。
6、合同生效:经双方公司盖章后生效。
7、反担保情况: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无需提供反担保。
六、本次融资租赁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 公司通过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主要是为了盘活公司现有存量资产,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缓解公司资金压力。租赁期内的利息及费用支出会相应增加公司当期财务费用。
2、本次融资租赁业务,不影响世纪华天对于融资租赁相关固定资产的正常使用,对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且回购风险可控。
3、 由公司为本次交易提供连带责任保证,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到公司及股东利益。
七、累积对外担保总额及逾期担保金额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99,638.7万元,本次担保和与融华租赁开展的融资租赁担保事项实施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79,638.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0.48%。上述担保皆为公司为全资、控股子公司所提供的担保,没有其他对外担保。
公司无逾期担保贷款,也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而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八、独立董事意见
1、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旨在盘活公司存量资产,有效改善公司融资结构,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 世纪华天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为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财务风险属于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综上,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世纪华天与交银金融租赁的融资租赁业务,并同意由公司为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九、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