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布《安徽省制造业中小企业设备融资租赁业务补贴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其目的是规范补贴资金的使用,从而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办法》规定补贴资金按照融资规模8%的比例对融资租赁中小企业进行补贴,每户企业最高可达500万元。中小企业在获得财政补贴之后,不得自行还款或解除租赁合同,融资租赁机构也不得擅自要求企业提前还款或解除融资租赁合同。此外,《办法》还对申请补贴的企业作出了规定,并规范了应提交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