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年 6 月 20 日,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江苏智航新能源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智航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航新能源”)与武汉光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谷租赁”)以售后回租的方式开展业务,融资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分两笔操作,分别为 11,000 万元和 19,000 万元),融资期限为 3 年。租赁期满后,智航新能源以合计人民币 2,000 元名义价款留购相关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