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银监复〔2017〕322号
上海银监局关于核准徐亮、任远任职资格的批复 长江联合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你公司《长江联合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关于徐亮、任远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请示》(长江金租发〔2017〕38号)收悉。根据《中国银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5年第6号)等相关规定,经审核,核准徐亮、任远长江联合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副总裁的任职资格。上述拟任人应自我局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向我局报告到任情况。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失效,由我局办理注销手续。此复。 2017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