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企业通过融资租赁加快装备改造升级、促进工业企业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宁夏自治区发布文件,对采取融资租赁方式购置先进设备的工业企业,给予租赁费用补贴。目前,今年的财政补贴已完成申报工作,宁夏自治区开始对企业申报情况进行审核,以确定补贴金额。

今年1月1日,宁夏自治区政府发布1号文件《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实施意见》,提出对采取融资租赁方式引进先进设备的企业,给予2%的融资租赁费率补贴。

6月29日,宁夏自治区非公有制经济服务局、财政厅联合发布《关于组织申报工业企业融资租赁补贴项目的通知》,旨在落实1号文件精神,对补贴政策实施细节做出规定。

《通知》提出,补贴范围限于在自治区内经营、属于国家鼓励类产业的工业企业。补贴资金按财政预算实行总额控制,将优先用于支持中小微企业,补贴额度最高可达设备价款的2%。单户企业补贴一般不超过300万元每年,企业享受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目前,今年的财政补贴已完成申报工作,宁夏自治区共收到来自40家工业企业的融资租赁补贴申请,申请补贴金额共计1.31亿元。下一步,宁夏自治区非公有制经济服务局将委托中介机构对补贴申请及相关材料进行核查,符合条件的将报宁夏自治区财政厅复核,并对复核通过后的企业下达资金计划、拨付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