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融资租赁企业与装备制造企业合作
《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沈阳片区促进融资租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中规定,支持融资租赁企业与装备制造企业合作。融资租赁企业对我市装备制造企业免收融资租赁物保险费的,按照签订合同金额1%给予补助,单笔合同补助金额不高于40万元,对每户企业年度补助总额不超过3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