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振华通信为振华南昌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振华通信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华通信”)之全资子公司南昌振华通信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华南昌”)为满足生产经营活动对资金的需求,拟与中电通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通商”)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振华南昌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04)。
为支持振华南昌的发展,确保《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的履行,振华通信同意为振华南昌融资租赁提供担保,振华通信与中电通商签订《保证合同》,就租赁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内向中电通商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017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以 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振华通信为振华南昌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担保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南昌振华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2017 年 2 月 10 日
(三)注册地点: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区高新二路 18
号高新创业园创业大厦 202 室
(四)法定代表人:严维
(五)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0.00 万元
(六)主营业务:传真机、通讯设备、电源、报警器、气敏器件、网络通信产品及传输设备、电视机、计算机、汽车电子、机顶盒、智能电子设备的设计、生产、销售等。
(七)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振华通信全资子公司,为本公司孙子公司。
(八)财务状况:
金额:万元财务指标
2017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87878
负债总额 137289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0
净资产 50589
营业收入 153697
利润总额 649
净利润 589
三、担保事项主要内容
(一)保证人:振华通信
(二)保证金额:预计人民币 1085.58 万元
(三)保证期间: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融资租赁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的两个日历年。
(四)保证方式:信用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满足振华南昌经营活动对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振华通信的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需要,为此,公司董事会同意振华通信为振华南昌提供担保。
振华南昌反担保承诺:以其全部资产向振华通信提供连带反担保责任,反担保期限与振华通信提供的担保期限相同。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截至 2017 年 12 月 14 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含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为人民币 273553.78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67.57%。
本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没有对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也没有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形。
六、附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保证合同》 ;
(三)中电通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振华南昌反担保承诺函。
特此公告。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