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长城国兴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一、交易概述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优化债务结构,拓宽融资渠道,满足经营发展需求,经2017年12月13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及公司控股的下属公司湖南华泰嘉德投资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嘉德”)与长城国兴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署《回租租赁合同》,华泰嘉德用自有的部分在建工程资产以售后回租的方式向长城国兴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国兴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本次融资租赁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9亿元,融资期限12个月。

  华泰嘉德为公司控股的下属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8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何德赞,经营范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市场管理服务,电子商务服务,旅游信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目前公司持有淮南粤泰天鹅湾置业有限公司90%股权,淮南粤泰天鹅湾置业有限公司持有华泰嘉德55%股权。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长城国兴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民主路75号

  4、法定代表人:张希荣

  5、注册资本: 肆拾亿元人民币

  6、成立时间: 1996年02月02日7、经营范围:金融业务(具体经营范围以中国银监会新疆监管局新银监复(2014)190号批准文件为准);保险兼业代理业务。(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交易标的情况介绍

  1、租赁标的物:华泰嘉德所拥有的部分在建工程资产

  2、类别:在建工程

  3、权属:湖南华泰嘉德投资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该等资产不存在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4、所在地:湖南省郴州市

  四、拟定的交易合同主要内容

  1、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9亿元(含2.9亿元)

  2、租赁方式:采用售后回租的方式

  3、租赁期限:12个月

  4、利率:综合年利率不高于8.613%

  5、租赁担保:在建工程担保

  五、本次融资租赁的目的以及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1、公司通过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利用公司控股的下属公司现有在建工程资产进行融资,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资产的利用率,拓宽融资渠道,缓解公司资金压力,对公司本年度利润无影响,但租赁期内的利息及费用支出会相应增加公司当期财务费用。

  2、本次融资租赁业务,不影响公司对于融资租赁相关资产的正常开发建设,对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且回购风险可控。

  特此公告。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