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温声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与仲利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合作的公告

  一、融资租赁交易概述

  为扩展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率,山东温声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仲利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仲利租赁”)以“售后回租”方式进行融资租赁交易,融资金额185万,租赁期限为36个月。公司于2017年12月19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与仲利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主要事项如下:

  1、售后回租标的物:公司自有机器设备。

  2、资金用途: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3、融资金额:185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佰捌拾伍万元整)。

  4、合同签署日期及租赁期限:合同签署日期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际签署日期为准,租赁期限为36个月。

  5、交易内容:公司为补充流动资金,将合法拥有的设备出售给仲利租赁,并以售后回租的形式由仲利租赁回租给公司使用。

  本次融资租赁的交易方仲利租赁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 公告编号:2017-045

  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有关重大资产重组标准的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 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四)款:“公众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履行相应程序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公司 2016 年度经审计的公司财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123,920,816.45元,期末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34,526,298.92 元。期末资产总额的 50%为 619,604,08.23 元;期末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额的 50%为 17,263,149.46 元;期末资产总额 30%为37,176,244.94元。温声股份本次“售后回租”金额为人民币 185.00万元未达到未达到上述标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最近 12 个月内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累计投资金额亦未达到上述标准,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告编号:2017-045

  二、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是利用现有固定资产进行融资,有利于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及市场竞争力,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一)《山东温声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山东温声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