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银监会网站公布了河北银监局对河北省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冀银监罚决字〔2017〕7号)。

决定书显示,河北省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徐敏俊,该公司存在租前调查不充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违法违规事实。

河北银监局依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河北省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罚款20万元。处罚日期为2017年11月30日。

附:处罚信息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