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创方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中关村科技租赁有限公司售后回租暨偶发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超出预计金额的偶发性关联交易

  现公司根据业务经营需要,为了拓宽融资渠道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向中关村科技租赁有限公司以售后回租方式开展融资租赁合作,交易标的是公司名下服务器、交换机等电子设备。在租赁期间,公司继续占有并使用该部分资产,同时按双方约定金额按季支付租金,租赁期满后,公司收回此融资租赁标的物。本次售后回租融资金额1200万元,回租期限36个月。公司上述售后回租详细内容和条款以公司和中关村科技租赁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为准。本次融资租赁的交易方中关村科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该融资租赁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该融资租赁业务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力先生提供连带保证责任。

  (二)关联方关系概述

  沈力先生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直接持有公司45.90%的股份,本次担保构成了关联交易。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2017年12月2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关村科技租赁有限公司售后回租融资暨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此议案当事人沈力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依据公司章程,沈力先生回避此次议案的表决。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姓名/名称 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沈力 北京市西城区展 _________ 是

  览馆路44号

  (二)关联关系

  沈力先生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直接持有公司45.90%股份。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现公司根据业务经营需要,为了拓宽融资渠道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向中关村科技租赁有限公司以售后回租方式开展融资租赁合作,交易标的是公司名下服务器、交换机等电子设备。在租赁期间,公司继续占有并使用该部分资产,同时按双方约定金额按季支付租金,租赁期满后,公司收回此融资租赁标的物。本次售后回租融资金额1200万元,回租期限36个月。公司上述售后回租详细内容和条款以公司和中关村科技租赁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为准。租赁融资由沈力先生提供连带保证责任。

  本次融资租赁的交易方中关村科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该融资租赁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对手的基本情况如下:

  1、公司名称:中关村科技租赁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企业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路6号5幢E楼220

  4、法定代表人:张哲

  5、注册资金:100000万元

  6、经营范围:融资租赁;经营III、II类:医用电子仪器设备、医用光学器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角膜接触镜除外);医用超声仪器及有关设备、医用激光仪器设备、医用高频仪器设备、物力治疗及康复设备、医用磁共振设备、医用X射线设备、医用高能射线设备、医用核素设备、临床检验分析仪器;体外循环及血液处理设备、手术室、急救室、诊疗室设备及器具、医用冷疗、低温、冷藏设备及器具、软件;II类:医用X射线附属设备及部件、医用化验和基础设备器具、口腔科设备及器具、病房护理设备及器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8年07月25日);机器设备租赁;汽车租赁;船只和设备租赁;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资产;租赁设备的残值处理、租赁交易咨询。(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7、其他情况说明:交易对手与公司、公司股东、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挂牌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

  四、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力先生无偿提供连带保证责任,不存在需定价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现公司根据业务经营需要,为了拓宽融资渠道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向中关村科技租赁有限公司以售后回租方式开展融资租赁合作。

  该融资租赁业务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力先生提供连带保证责任。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为帮助公司取得业务经营所需要的流动资金,促进业务转型发展,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均有积极的作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目录

  《北京华创方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北京华创方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