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全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参与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渤海租赁有限公司飞机租赁项目暨关联交易公告的补充公告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17 年 12月 19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了《关于广州市全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参与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渤海租赁有限公司飞机租赁项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216)。为使投资者更好了解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现补充披露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性如下:

  原披露内容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依据

  本次交易的租金利益分配系数为 8.08%。本次交易的租金利益分配系数是在充分参考同期市场融资利率的基础上由天津渤海与全通租赁协商确定,定价公允。

  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的租金定价公允,未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补充披露后的内容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依据

  本次交易的租金利益分配系数为 8.08%,参与期限 5年。本次交易的租金利益分配系数是在充分参考同期市场融资利率的基础上由天津渤海与全通租赁协商确定,定价公允。根据飞机租赁业务惯常的融资结构,南沙渤海三号与海航控股开展该架 B787-9 飞机经营性租赁项目自有资金出资比例约为 20%,银行贷款融资比例约为 80%,按租赁期内获得租金收益及预计飞机残值测算,南沙渤海三号自有资金的收益率高于向全通租赁支付的租金利益分配系数。

  同时,2017 年 10 月 13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渤海之全资 SPV 与非关联方广东华赣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赣租赁”)签署了《飞机租赁参与协议》,华赣租赁拟向天津渤海之全资 SPV支付总额为 12000万元人民币的租赁项目参与费,分享天津渤海正在出租的两架飞机的租赁收益,项目结构与全通租赁项目结构基本一致,参与期限 3年,租金利益分配系数为 8.10%,与本次全通租赁分享的租金利益分配系数基本相当。

  综上,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的租金定价公允,未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除上述补充披露内容外,公告其他内容不变。补充后的《关于广州市全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参与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渤海租赁有限公司飞机租赁项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请见附件。

  特此公告。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 12月 26日

附件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市全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参与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渤海租赁有限公司飞机租赁项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概述

  广州市全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通租赁”)拟参与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金控”或“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渤海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渤海”)1架 B787-9飞机经营性租赁业务,具体如下:

  天津渤海之全资 SPV 广州南沙渤海三号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沙渤海三号”)与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控股”)于 2016年 7月 20日签署了《飞机租赁协议》等相关议案,南沙渤海三号无偿受让海航控股向空客公司购买一架 B787-9飞机的购机权利,并在购机后将该 B787-9飞机经营租赁给海航控股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6年 7月 22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2016-133号公告。

  全通租赁拟参与南沙渤海三号就上述飞机经营性租赁业务并分享租金收益拟向南沙渤海三号支付总额约为 2亿元人民币的租赁项目参与费,租金利益分配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