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国银租赁”)发布公告称,已与一家位于湖北省潜江市的国有企业订立租赁本金为8亿元,期限五年的融资租赁合同,标的物为湖北省潜江市某道路市政基础设施资产。
根据合同约定,该国有企业需首先将这笔估值约为9.49亿元的道路市政基础设施资产之所有权转移至国银租赁,再由国银租赁回租予该国有企业。双方约定,租赁利息约为1.22亿元,本息合计9.22亿元。
由于国银租赁控股股东国家开发银行通过其全资附属公司国开发展基金持有该国有企业32.02%股份,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构成关联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