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道集团(03848.HK)公布,于2017年6月21日,富道租赁于上市前与客户A分别订立融资保理协议,据此,富道租赁同意提供经客户A的应收账款抵押的融资,自签订前保理协议当日起计为期6个月。根据前保理协议,富道租赁同意向客户A提供应收账款保理服务,并连同融资保理本金额最高达人民币2000万元的非循环性融资。该项保理融资已于2017年12月20日向富道租全额偿还。
于2017年12月21日,富道租赁与客户A订立循环保理额度协议,据此,富道租赁同意向客户A一笔金额最高达人民币6000万元的循环保理融资额度,自签订循环保理额度协议当日起计为期2年。
于2017年12月21日,富道租赁与客户A订立保理协议II,据此,富道租赁同意提供经客户A的应收账款抵押的融资,自签订保理协议当日起计为期1年。上述循环保理额度协议项下的循环融资保理本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
于2018年1月2日,富道租赁与客户A订立保理协议III,据此,富道租赁同意提供经客户A的应收账款抵押的融资,自签订新保理协议当日起计为期1年。上述循环保理额度协议项下的循环融资保理本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
于2018年1月17日,富道租赁与客户A订立保理协议IV,据此,富道租赁同意提供经客户A的应收账款抵押的融资,自签订新保理协议当日起计为期1年。上述循环保理额度协议项下的循环融资保理本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
此外,道租赁与客户A于2017年9月15日订立融资租赁顾问协议,据此,富道租赁同意向客户A提供融资租赁顾问服务。不含增值税的融资租赁顾问服务费用约为人民币75.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