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安徽盛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向前海晋商国际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安徽盛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本次提供担保金额:人民币4000万元。

  ●截止目前,公司对外担保合同金额累计数量为人民币287549.8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累计数量为224356.14万元,无担保逾期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盛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为加快业务发展,需要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拟向前海晋商国际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融资 4000 万元。为此,公司向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事项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安徽盛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0000.00 万人民币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工业区大连路(原纬四路)二十三号

  经营范围:城市固废处置工程、水务处理工程、市政环保工程等环境工程的技术咨询,工程设计、总包、施工、建设、安装、调试;垃圾焚烧发电(焚烧炉、锅炉、尾气、输灰、除渣、电气控制等)专用设备,污泥、餐厨、医废、危废处理专用设备,脱硫、脱硝、脱氮、脱汞处理设备等新型环保设备技术研发设计、工程总包、设备制造、机电设备安装调试、运营管理以及各类工程机电成套设备研发、制造、销售、安装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环保、工程机电设备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止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安徽盛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总资产 32739.99 万元,负债 21812.86 万元,所有者权益 10927.12 万元。2017 年 1-9 月份实现营业收入 16689.7 万元,实现净利润 40.08 万元(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担保协议需在实际发生时再具体签署。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是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盛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融资提供的担保,属于企业正常的经营行为。公司董事会是在对上述子公司的盈利能力、担保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经过谨慎研究后作出的决定。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子公司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公司为其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此次担保行为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已发表书面意见,认为:安徽盛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担保能力,本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没有明显出现债务违约的经营风险。本次为其融资行为提供的担保不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要求。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安徽盛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截止目前,上市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合同金额累计数量为人民币287549.80 万元(含对全资子公司担保 246396.87 万元),实际担保金额累计数量为 224356.14万元,占最近一期公司净资产的 42.48%,无担保逾期情况。

  七、备查文件1、《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特此公告。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 2月 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