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报道,阿联酋联邦议会当天在对一些条款内容进行修订增补后,批准通过了联邦融资租赁法草案。

法律草案确认,中央银行负责颁发融资租赁许可执照,管理阿联酋境内融资租赁行业以及外国融资租赁公司在阿联酋的分支机构。在阿联酋开展融资租赁需要阿联酋央行颁发的许可执照,任何未经央行许可的合同将被视为无效。此外,任何未经中央银行许可开展融资租赁的个体不得在其商业活动中使用“融资租赁(finance leasing)”字样或其它近义词,违者将处以监禁或罚款20万至1000万迪拉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