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泰租赁有限公司(下称国泰租赁)发布《国泰租赁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变更的公告》(下称公告)。据公告,新汶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新矿集团)不再持有国泰租赁股份,山东国惠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国惠投资)成国泰租赁新晋控股股东。
  公告显示, 2012年12月,国泰租赁召开股东会,决议通过股东转让股权事宜,同意新矿集团向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山东信托)股权信托融资50亿元,其中,新矿集团向山东信托转让其持有的国泰租赁15亿元股权,期限5年。
  决议同意新矿集团按约定期限回购国泰租赁股权,回购完成后,新矿集团恢复原有持股比例。股权存续期间,山东信托不享受“标的权利”的分红、增值及衍生的其他任何权利。
  上述转让后,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山东省国资委)、新矿集团和山东信托分别出资10亿元、5亿元和15亿元,占出资比例的33.33%、16.67%和50%,并在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变更登记。
  2013年12月、2014年12月和2015年12月,根据新矿集团与山东信托签订资金信托之国泰租赁股权转让协议,新矿集团共回购山东信托持有的国泰租赁10亿元股权(分别为2亿元,2亿元及6亿元)。
  经过三次股权变更后,山东省国资委、新矿集团和山东信托分别出资10亿元、15亿元和5亿元,分别占注册资本的33.33%、50%和16.67%。
  2017年12月19日,根据新矿集团与山东信托签订资金信托之国泰租赁股权转让协议,新矿集团回购了山东信托持有的国泰租赁5亿元股权,国泰租赁注册资本仍为30亿元,其中山东省国资委出资10亿元,占注册资本的33.33%,新矿集团出资20亿元,占注册资本的66.67%。
  根据山东省国资委《山东省国资委关于协议转让国泰租赁有限公司国有产权有关问题的批复》(鲁国资产权字【2018】8号),股权重组后,新矿集团将持有国泰租赁66.67%国有产权转让给国惠投资持有,实际控制人不变,仍为山东省国资委。
  资料显示,国泰租赁成立于2007年2月12日,由新矿集团、山东新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山东华源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初始注册资本为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