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向远东宏信(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融资租赁方式进行融资的公告
一、交易概述
为满足经营发展资金需求,盘活现有资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财务结构,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以下简称:“明德学院”)拟向远东宏信(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租赁”)以融资租赁方式融资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该项融资属信用融资,明德学院使用本次审批的融资额度无需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该事项已经公司于 2018年3月22日召开的七届董事局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明德学院本次向远东租赁以融资租赁方式融资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事项无异议。董事局授权明德学院经营层在该融资额度范围内与远东租赁商定具体的融资事项,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该融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未达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标准。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名称:远东宏信(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二)注册资本:650,000万人民币
(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0830376339
(四)法定代表人:孔繁星
(五)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六)成立日期:2013年 12月10日
(七)注册地址:天津自贸区(东疆保税港区)洛阳道601号(海丰物流园十号仓库4单元-91)
(八)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远东租赁与本公司及明德学院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无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名称: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部分设备
(二)类别:固定资产
(三)权属:资产权属人为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
(四)所在地: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
四、本次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承租人: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
(二)出租人:远东宏信(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三)租赁方式:售后回租
(四)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五)租赁期限:不超过 3.5年
(六)租赁年利率:4.4%,年服务费率1.6%
(七)租金及支付方式:按照明德学院与远东租赁签订的具体租赁合同的规定执行。
(八)租赁设备所属权:在租赁期间内,租赁标的的所有权属于远东租赁,学院对租赁资产只享有使用权。租赁期满,且租金、回购款及其他相关应付款项已由明德学院支付完成之后,远东租赁将租赁标的所有权不可撤销地转移给明德学院。
本次交易的租赁标的物从始至终由明德学院占有并使用,虽有所有权的转移,但不涉及资产过户手续。
五、本次融资租赁的目的和对明德学院财务状况的影响公司控股子公司明德学院开展本次融资租赁业务,利用现有设备进行融资,有利于补充其经营发展资金需求,拓宽其融资渠道;有利于优化其财务结构,盘活现有资产,进一步促进其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本次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最终额度以远东租赁实际核准的额度为准,具体使用金额将根据明德学院自身运营的实际需求确定。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该融资租赁事项的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经查验,交易对手方远东宏信(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经营资质,运营规范合规。
独立董事认为:该融资租赁业务的开展,能够拓宽明德学院的融资渠道,盘活其现有资产,满足其发展资金需求;该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未发现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明德学院向远东租赁以融资租赁方式进行融资。
七、备查文件
公司七届董事局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