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鑫新能源(00451)公布,2018年4月13日,集团与苏银金融租赁订立金融租赁协议,据此,苏银金融租赁自四川通艺来购买宿迁租赁资产,代价人民币3135.12万元;其后,苏银金融租赁作为出租人,将宿迁租赁资产出租予宿迁绿色能源,为期8年,租金总额估计约人民币3870.92万元。此外,宿迁绿色能源亦须支付服务费人民币122.27万元。

同日,集团亦与苏银金融租赁订立金融租赁协议,据此,苏银金融租赁自宿迁绿色能源购买宿迁租赁资产,代价人民币7700万元;其后,苏银金融租赁作为出租人,将宿迁租赁资产出租予宿迁绿色能源,为期6年,租金总额估计约人民币9030.95万元。此外,宿迁绿色能源亦须支付服务费人民币200.74万元。

上述两项租赁资产,均用于宿迁项目,均包括若干光伏组件、支架、逆变器、变换器、变压器、电缆以及其他光伏设备及装置。

作为光伏发电站项目的开发商,公司不时需要资金兴建其发电站项目。董事相信,集团将能透过宿迁融资租赁协议及过往融资租赁协议项下的融资租赁安排,衍生额外流动资金,并受惠于额外的营运资金,以支持其业务及营运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