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世,推动了我国商业银行再次进入融资租赁领域的步伐,以我国银行控股为主的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的诞生,对我国近10年融资租赁业的发展,起到了较大的推动作用。

以银行系为主的中国金租公司再崛起:入世以及融资租赁市场内外资银行的公平待遇

伴随着我国改革开放政策,金融租赁公司和银行系租赁公司的概念,早在上世纪80年代,就开始出现在我国金融与外资领域。入世之前,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的“金融租赁公司”约有15家。同期,在我国同时存在着约40多家中外合资融资租赁公司。在这些合资租赁公司的股东中,既有主要来自日本、德国和法国的外资商业银行,也有来自我国的工、农、中、建四大国有银行股份。这些由外资银行和中资参股的中外合资融资租赁公司,虽然它们没有被纳入我国的金融监管体系,但却事实上可主要归类为外资银行系租赁公司。

入世前20年,中国金融租赁公司与外资银行系租赁公司的发展,起伏坎坷。伴随我国1994年开始的金融业分业经营与分业监管原则的实施,根据我国《商业银行法》的规定,我国曾参股融资租赁公司的商业银行,陆续转让了其在租赁公司中的股份。在入世前,包括金租和合资租赁公司在内的不足100家融资租赁机构,其经营都走到了谷底。

2006年,在我国入世后商业银行5年保护期即将结束之际,在当时银监会的建议之下,我国最大的商业银行,工商银行开始探讨设立金融租赁公司的可行性,随后,2007年,工银租赁成立。伴随着国家开发银行收购深圳金融租赁公司并更名国银租赁、股份制商业银行民生银行投资设立民生金融租赁,以及中国银行收购新加坡航空租赁公司并更名为中银租赁,另外三大国有银行分别成立的农银租赁、建信租赁和交银租赁,我国商业银行重新进入到了融资租赁市场。

而银监会鼓励商业银行进入融资租赁市场的背景是:在我国入世的谈判过程中,外资银行的提出的要求之一,允许外资银行在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这使得监管部门意识到,如果届时向外资银行开放租赁市场,却不允许中资银行开展租赁业务,无异于是自我歧视。为了确保国内中外银行的在融资租赁市场上的公平待遇,从而有了今天的局面。

回望过去的10年,我们不难发现,尽管我国监管层的初衷在于维护中资银行与外资银行在我国融资租赁市场上的公平待遇,但由于外资银行并没有大规模进入我国的金融领域,导致我国融资租赁市场的实际状况是,基本没有外资银行参与竞争的市场,对我国金融租赁公司的影响也难言利弊。

金融租赁公司十年再发展:对实体经济及融资租赁行业的贡献

在过去十年里,我国金融租赁公司对实体经济和融资租赁行业做出了诸多贡献。

第一,以商业银行为主要投资人的金融租赁公司的数量,得到快速增长。截至2017年6月底,我国共有金融租赁公司63家,除8家成立于2007年以前,55家成立于2007年以后(含2007年)。在63家金融租赁公司中,由银行控股的金融租赁公司为41家,占金租公司总数的65%。

我国5家大型国有行中的工农建交,均已成立全资金融租赁子公司。但中国银行收购了新加坡飞机租赁公司,成立中银航空租赁,注册在新加坡。包括民生银行在内的12家股份制银行中,有8家设立控股金融租赁公司,占总体的67%。没有成立金融租赁公司的四家股份行中,平安银行所属的平安集团成立了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恒丰银行拟成立金融租赁公司,只有广发银行和渤海银行尚未披露成立金融租赁公司的计划。在133家城市商业银行中,20家控股金融租赁公司,占总体的15%。在976家农商行中,8家控股金融租赁公司,占总体的0.8%。

第二,金融租赁公司无论在注册资本还是交易规模上,都居于行业领先地位。2007年 5家试点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开始设立时的注册资本均在20亿元及以上,后来还有银行不断追加注册资本。雄厚的资本实力,为其交易规模的投放,奠定了基础。因此,虽然金租公司的数量截至到今天,也不过60多家,相对与我国近万家的商租公司而言,不足1%,但不足百家的金融租赁公司的交易规模总和,在过去的10年间,一直占全国融资租赁交易规模的50%左右。金融租赁公司的规模实力极大地提高了融资租赁行业在我国经济领域的知名度。

以民生金融租赁为例,经过十年发展,其资产总额在2017年底已近1800亿元,累计纳税近80亿元。

第三,从金租公司的业务角度看,金融租赁公司为我国企业引进飞机、船舶等大单设备提供了资金。近年来,我国金融租赁公司在国际飞机采购领域投入了大量资金,显著提升了中国资本在该领域的市场份额。相对于在入世之前,我国航空企业的飞机租赁业务处于被国外金融机构垄断的状态,伴随着金租这10年的发展,以工银、国银和民生金融租赁为代表的金融租赁公司不仅成为了我国航空企业越来越重要的债权人,并且还走向海外,成为国际上飞机租赁的出租人,在船舶等大单设备上,也不断积极的尝试。总体上观察,我国金租公司,虽然在业务上多以旧设备、构筑物等租赁物的回租方式为主,但许多早期成立的金租公司,已经开始意识到需要关注公司业务核心竞争力的问题。开始在设备融资的方面,尝试转型。

第四,金融租赁公司在机构运营规范性,特别是风控理念和体系建设上,展现了深厚的金融素养。从过去十年金融租赁公司的经营状况可以看出,金融租赁公司充分体现出了金融机构对风险所惯有的重视和警觉。在严谨的风控理念的指引下,金融租赁公司根据自身的风险偏好来选择客户类群,并相应配置了比较合适且有效的风控手段。另外,金融租赁公司在体系建设上也体现了现代金融企业在架构设计方面的规范化和成熟度。

未来十年,期待金融租赁公司深耕租赁

过去十年里,金融租赁公司“金融有成,租赁可期”的局面与我国金融抑制的大环境不无关系。一些企业受到抑制的信贷需求为类信贷业务提供了市场,使金融租赁公司依靠传统信贷的经营方式即可获得初期的迅速发展。然而,未来十年,无论是监管还是市场,都对类信贷业务提出了挑战。一方面,从监管层对于租赁业所做的指导来看,监管层始终都秉持着希望租赁公司发挥设备融资的本职功能这一态度。另一方面,市场也对租赁公司的经营模式做出了反馈,即类信贷业务的有限市场需求已经难以满足租赁公司投资人的预期投资收益。来自市场的压力也迫使租赁公司调整业务模式。

下一个10年,我们期待那些仍以非设备资产为主要标的物的金融租赁公司,能够提高对租赁本源的认知,为顺应监管的要求,逐步实现由“贷款”业务向“租赁”业务的转型。

下一个10年,我们期待那些已经开始关注设备资产融资的金融租赁公司,在公司运营管理中能够提高“租赁”管理的专业化水平。这里的租赁管理专业化,并非是客户所在领域的专业化。从国际最佳实践来看,无论是单纯以满足客户设备资产融资需要的租赁业务,还是兼具满足客户设备资产融资需要和实现设备资产管理的租赁业务,都需要金租公司具备相应的租赁管理理念、技术及手段。没有这些租赁管理能力的提高,我们就难言由“信贷”业务向“租赁”业务的成功转型。

下一个10年,我们期待银行系租赁公司能够深入拓展与母行的协同效应,期待所有金租公司,在继续保持自身深厚的金融素养和谨慎的风控意识之上,将自身锻造为不同于银行的、极具租赁核心竞争力的专业金融机构,为包括我国设备资产制造与使用在内的实体经济,提供一项有效的融资途径,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发挥出更鲜明而独到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