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银租赁(01606.HK)宣布,公司作为出租人与承租人(一家山东国有企业)于2018年4月26日订立融资租赁合同,据此,承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移及╱或变更登记至出租人名下,转让价款为人民币10亿元,及出租人同意把租赁物租回予承租人,租赁本金为人民币10亿元,租赁利息约人民币2.396亿元,总租金(租赁本金加租赁利息)约人民币12.396亿元。

租赁物为山东省某铁路部分路基、桥梁、涵洞、轨道、电气化工程等固定资产,租赁物的评估净值为人民币11.967亿元,租赁期八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