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银监局关于山东汇通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变更股权及调整股权结构的批复 |
发表时间:2018-4-28 9:51:00 文章来源:互联网 文章作者:admin 浏览次数:2260 |
山东汇通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你公司《山东汇通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内部转让事宜的请示》(汇通办字〔2018〕12号)收悉。根据《中国银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修订)》等相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山东阳谷电缆集团有限公司将持有的你公司10%股权分别转让给浪潮集团有限公司5%、山东机场集团有限公司2.5%和山东出版集团有限公司2.5%。 二、本次股权调整后,你公司的股东构成、出资额及持股比例变更为: (一)浪潮集团有限公司出资9亿元人民币,持股比例为45%; (二)山东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出资4.5亿元人民币,持股比例为22.5%; (三)山东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出资4.5亿元人民币,持股比例为22.5%; (四)山东阳谷电缆集团有限公司出资2亿元人民币,持股比例为10%。 三、你公司应自我局批准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工商登记变更以及章程相应条款修订工作,并将完成情况向我局书面报告。 此复。 中国银监会山东监管局 2018年4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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