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银租赁(01606.HK)宣布,公司作为出租人与承租人于2018年5月9日订立融资租赁合同,据此,承租人同意将租赁物所有权转移至出租人名下,代价为6.5亿元人民币(单位下同);及出租人同意把租赁物租回予承租人,租赁本金为6.5亿元,租赁利息约9902.28万元(含税),总租金约7.49亿元;租赁期为5年。

  据悉,承租人乃指一家位于中国湖南省湘潭市的国有企业;租赁物乃指中国湖南省湘潭市某地下综合管廊资产。租赁物为由承租人自建,租赁物的评估净值约为7.26亿元。租赁物于2016年度及2017年度未录得任何利润或亏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