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庆汇租赁一期ABS违约(已证实,20180410)

2018年4月10日,庆汇租赁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发生利息兑付违约,投资人起诉管理人恒泰证券,恒泰证券将关联方庆汇租赁、咸阳鸿元石化告上法庭。其实事件在3月初庆汇租赁母公司宝德股份发布涉及重大诉讼的公告后才得以被市场知晓。

(一)该租赁ABS的基本架构

庆汇租赁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发行于2016年1月,存续期为2.83年,其底层资产为庆汇租赁对鸿元石化的融资租赁租金收益权和附属担保权益,由恒丰证券作为计划管理人,发行规模5亿元(优先级为4.75亿元、劣后级0.25亿元由鸿元石化认购)。其中,鸿元石化以自持0.25亿元的劣后、对中石油兰州分公司的应收账款质押、中石化销售天津分无拆无修对鸿元石化的存贷回购承诺等作为增信措施,没有其它担保等增信手段。

除此之外,庆汇租赁还于2016年9月发行了二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6.10亿元,存续期1.49年,计划管理人为国泰元鑫资管),于2017年11月发行了三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6.97亿元,存续期为0.97年,计划管理人为山西证券)。

(二)事件起因分析

1、2016年7月鸿元石化因一场大火而全面停产,后续便出现监管账户现金流入未按协议完成等情况。2017年12月15日,鸿元石化告知恒泰证券,其被核查出重大问题已经停产予以整改,且存在巨额债务。由于该项目底层资产的融资租赁方宏元石化存在业务整顿风险,2017年12月22日,中诚信将该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评级由AAA下调至B,下调幅度之大令人咋舌。

2、在这一事件中,庆汇租赁表示自己已完整履行协议约定的各项陈述、保证及承诺事项,不存在违约情形。但法院仍然对庆汇租赁采取了一定的财产保全措施,如查封庆汇租赁的相关银行账户等。

该项目违约的本因还是底层资产的债权人存在一定瑕疵,即业务存在严重不合规的情形,从而使得其业务面临大幅整顿时导致资金归集受到严重影响。另外一个不足是增信措施不足,如没有担保措施(如连带责任担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