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融资租赁提供担保的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拟为内蒙古宜化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宜化”)向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融资租赁提供担保。本次担保的主债权人为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合计担保金额为26,500万元,担保期限为3年。2018年6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融资租赁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担保事项的协议尚未签署。
上述担保事项的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内蒙古宜化化工有限公司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乌达工业园区
注册资本:9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何千稳
成立日期:2009年
与本公司关系: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电石、氢氧化钠、盐酸、氯、乙醇、乙炔、氢、甲醛溶液、氯乙烯、乙醛、氯化氢、硫酸、1,2-二氯乙烷、一氧化碳(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19年1月9日); 一般经营项目:生产销售:纺织袋、塑料产品及塑料合金、石灰石、聚氯乙稀、季戊四醇;热电联产(凭资质经营);化工技术咨询;设备制造与安装;粉煤调剂串换;煤炭批发经营;销售:煤炭、焦炭、焦粉、焦粒、日用百货、建筑材料。
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内蒙宜化的资产总额为451,434.61万元,负债429,365.58万元,所有者权益22,069.03万元;2017年内蒙宜化实现营业收入325,460.99万元,净利润-28,118.41万元。截止2018年3月31日,内蒙宜化的资产总额为439,587.30万元,负债417,632.16万元,所有者权益21,955.13万元;2018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82,549.65万元,净利润-113.90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审议的担保金额为26,500万元,担保期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执行,担保方式均为保证担保。
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担保议案后,本公司将与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订正式担保合同或协议,并根据担保合同或协议的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以上担保额度内办理相关担保手续,并签署相关担保合同或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所担保的融资租赁是子公司补充流动资金的需要,被担保的子公司为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有绝对的控制权。董事会认为,被担保的子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为重要子公司
26,500万元融资租赁提供担保,是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并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无违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意上述担保。本次对外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此项议案尚须提交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金额为761,31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10.28%,其中:对外实际担保金额(含公司子公司相互担保的金额)为 56,01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9.04%;对子公司实际担保金额为705,300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21.24%。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