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参加了“新形势下商业保理行业发展之道研讨会”,里面不免有很多悲观的论点。笔者觉得一个行业之所以能在全球存在,自然有他的生存之道,大家现在拿出来去探讨发展之道的问题,是因为我们在荒野中迷失的太久,走的太远,都感觉前方无路可走。其实应对危机最简单的办法就是“不忘初心”,直接原路回去,从行业最本源的立足之地出发。之所以题目要讲类金融公司的发展之道,是因为研讨会中也有融资租赁业内人士参加,而且实务中商业保理和融资租赁也是如影随形,联系异常紧密。本文尝试对研讨会中的一些热点焦点问题进行回应,抛砖引玉,贻笑大方。

一对类金融公司业务发展的片面建议

研讨会上,部分专家表示对公司以及行业发展过于悲观,其实类金融公司的业务无非就是那几大块,粗略的来分,制造业、城投平台类、地产类。制造业那自不必说,是类金融公司必须长期持之以恒坚持的领域,但需要注意,一定要远离“网红”公司,“网红”公司一定是去杠杆攻坚战要“出清”的对象。
对于城投平台类业务,笔者觉得,大部分业务中长期来看仍旧是较好的客户。短期内,受到财税制度改革以及去杠杆大环境的影响,大部分平台捉襟见肘,但这个问题很快就会解决。在这两年地方政府税收制度变革后,房产税会使大部分平台业务迅速扭转目前的态势,因此笔者建议类金融公司不要轻言放弃平台类业务,但在具体选择上,首先一定要规避少数高负债、高风险平台,比如业内盛传的“东西南北中”几大平台。“借钱是要还的”,这些高危平台业务,不管是存量业务还是新增业务,风险都会很大,不仅仅是业务风险,还会面临政策监管风险。其次是业务操作风险,伴随政府税收制度变革的还有财政支出的严格约束机制,一定会严厉处罚违规违纪举借隐形负债。最后,去杠杆稳增长,现阶段放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这些建设项目的载体大部分将会是平台类,类金融公司要尽可能围绕这个大前提来发展业务。
至于地产类,从政治局年中会议来看,一定是超乎想象的遏制,从销售、资金、审批等各个环节严控。但政治局会议的基调是“稳”字当头,房地产行业也不会出现大面积的破产,这样就违背了“稳就业”“稳金融”的初衷。故此,类金融公司对房地产行业的参与,应当在房地产行业出现较大逾期、资金链断裂,行业兼并出现时再行动。从最近两年地产行业的风云来看,你无法判断哪个房企会平安落地。今天一个“小目标”,明天就卖物业;昨天一个“高周转”,今天就一个“棚改审批权上收”。因此,对地产行业的策略就是顺应大政策“稳中求进”。

二对民营类金融公司发展的片面看法

研讨会上,还有部分专家表达了对民营类金融公司发展前景的悲观论调,但笔者不这样认为。因为到目前为止,笔者认为有很多民营企业,目前在市场上的受欢迎程度,远超不少国企。金融机构到最后认可的还是公司个体的风险程度,之所以现在市场上不待见民营企业,是现在拼命出来找钱的民营企业,不少前期扩张过猛,负债高、质押多,资金链绷得紧紧的。不过,还有不少民企一直守着老本行,不急不慢,根本就不缺钱。笔者认为不宜在民营和国有强行地划界限,这样不是太科学。同样在类金融领域,前几年都是国有背景或者上市公司背景的类金融公司,四处扩张、攻城拔寨,业务模式很简单粗暴,就是“垒大户”。“垒大户”实际上没什么技术含量,在这种情况下,民营类金融公司怎么去竞争,比股东出资,比不过,比拿银行拿授信,拿不过,比往外扔钱,更比不过,因为就没钱。但在未来一段时间,比拼的一定是团队实力,不是比后台比背景。而在这种阶段,国有背景的类金融公司的弊端就出现了,在“垒大户”的阶段,不需要太多的人员,太繁琐的流程,股东出资加银行授信,大额度的一投放,规模上去了。但在时下,以往垒的“大户”深陷泥沼,形成了很重的负担,进而导致公司内部流程逐步繁琐,更加无法高效的开展业务了。而这个时候,对于民营类金融公司来说,以往没机会参与“垒大户”,也没什么大的负担,船小好调头,又可以尽情发挥民营类金融公司高效创新的制度优势。因此从这一点来讲,笔者坚信,未来市场给民营类金融公司的机会一定会更多,但需要注意的是,在高效创新方面,千万不可耍滑头、走偏锋,不要跑到“现金贷”“套路贷”“金融科技”等流寇路线上去,那是被打击的对象。

三对类金融公司参与金融科技的片面建议

最近两年,“金融科技”概念非常火爆,以至于“现金贷”被政府盯上打击以后,很多“现金贷”公司纷纷改换门庭,要么投奔“区块链”,要么拥抱“金融科技”。笔者认为,金融科技公司的根本在于金融,科技也就是枝叶,而且金融科技公司带来的也仅仅是操作效率、获客便利等方面的提高,无关乎风控。不管金融科技公司把风控体系叠加上“区块链”“物联网”等等各类概念、各类模式,这些玩意总归还是个工具,类金融公司的风控体系一定是建立在团队实践智慧之上的,而不是花里胡哨的一套系统,一套模式上!可能某些江湖大佬的金融科技模式非常成功,但是那些模式有些前提、有些资源,远不是普通类金融公司所能协调做到。从这个意义上来看,这些所谓的金融科技方面成功的大佬,成功的是大佬所整合的金融科技生态圈,对于类金融公司是远远达不到。故此笔者在金融科技是发展方向,一定要引进先进科技系统,但科技系统的成本一定要和类金融公司的资本实力、业务发展相配比,避免“小马拉大车”,量力而行。最后,金融科技系统一定要和类金融公司的内部制度、团队习惯等软实力相匹配,不能为了科技而科技,为了概念而概念,生搬硬套,导致原有公司高效创新的制度文化被套上枷锁,“小马拉牛车”,费力又耽误事。

四类金融公司面临的“行业声誉”挑战

近两年,类金融公司面临的较大问题是,“汽车分期”“现金贷”在监管压力下,大举渗透融资租赁行业,“现金贷”“光票贴现”染指商业保理行业,这些不合规业务的确给行业的声誉带来了严重的挑战。目前正处于严监管时期,监管当局没有时间去区分那么多真租赁、假租赁、真保理、假保理,很可能在行业发展过于混乱的时候,再加上舆论和民意的发酵,果断“一刀切”,将行业空间压缩到极点,那样的话类金融行业可就真的悲催了。而面对行业声誉问题,这不是一家两家类金融公司所能解决的,必须由类金融公司行业自律组织站出来,主动和监管沟通,帮助监管部门对上述严重影响行业发展和严重败坏行业声誉的公司进行识别和管理,避免监管在后期出台政策严厉打击时,伤及无辜。一方面,类金融公司确实有一些公司开展了“假租赁”“假保理”,作为行业内人士,也不要片面夸大,任何一个行业,包括银行、券商、基金等等,哪个行业没有这种现象?我们需要改变、进步、完善,但不要往行业的头上硬扣这顶帽子,毕竟行业内大部分公司还是在踏踏实实做事,希望部分业内人士,可以痛心疾首,但不能横眉冷对。维护行业声誉,从客观评价开始。
另一方面,我们看看P2P行业,没有进行有力有效的行业自律,“走了一些弯路”,导致“一群前科累累的人,温柔地走进中国金融史”,P2P公司在强监管来临时,绝大部分不免就被定性为非法集资犯罪活动了。这个行业的悲剧要引起类金融行业高度重视。想当初,P2P走上舞台,也是披着各种华丽的创新外衣,结果,这几年行业的野蛮无序的发展,连我们一向认为很优质的头部P2P公司实际控制人也主动投案,“落得个白茫茫大地”,一地鸡毛。故此,从维护行业声誉角度出发,笔者呼吁类金融公司建立起全国性统一行业自律组织,来积极与监管部门沟通,共同维护行业声誉。
总之,类金融公司目前表面上可能是一派“山重水复疑无路”的景象,但不要灰心,因为转角你会遇见“柳暗花明又一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