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为浮云遮望眼,风物长宜放眼量——融资租赁行业发展方向浅谈
一、背景

2007年以来,我国融资租赁业进入几何级数增长时期,业务总量由2006年年的约80亿元增至2011年的9300亿,到现在2018年6月末,租赁合同业务余额已达6.35万亿元,全国融资租赁企业已突破万家。虽然在逾十年的时间里,融资租赁行业实现大幅发展,但体量仍远远低于银行(2018年7月,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总额254万亿元),更比不上信托行业(2017年末信托资产总额已突破26万亿大关)。目前,我国融资租赁业盈利模式单一,同质化竞争严重。小部分融资租赁企业采取利基战略专注于飞机、小微、医疗、印包等特定客户或行业,而大部分融资租赁企业业务高度同质化,以“类信贷”为主,实际与银行放贷没有本质上的差别,承担了过多的风险。

未来融资租赁行业发展方向到底在哪,如何在行业中脱颖而出,是当前融资租赁公司亟需思考解决的问题。本文就该问题展开分析。
 
二、行业现状

(一)概况

截至2018年6月末,全国融资租赁企业(不含单一项目公司、分公司、SPV公司和收购海外的公司)总数约10,611家,较上年底的9,090家增加1,521家,增长16.73%。其中:金融租赁公司仍为69家;内资租赁公司达到366家,较上年底的276家增加了90家,增长32.61%;外资租赁公司突破1万家,达到10,176家,较上年底的8,745家增加了1,431家,增长16.36%。

2014年以来,全国融资租赁公司注册资本逐年增加,行业实力不断增强。截至2018年6月末,全国融资租赁公司注册资本32,762亿元,较上年底的32,031亿元增加731亿元。

(二)发展

根据监管机构和出资性质不同(2018年4月起融资租赁公司监管已移交中国银保监会,目前相关监管办法未下发),融资租赁行业可分为金融租赁公司、外商融资租赁公司和内资试点融资租赁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的设立由中国银保监会审批,外商融资租赁公司的设立由商务部授权各省、直辖市的商务委审批,内资试点融资租赁公司的设立由各省级商务委受理后转报商务部和国税总局联合审批。未来,统一监管体系下的融资租赁公司设立审批目前暂未明确。

截至2018年6月末,全国融资租赁合同余额63,500亿元,较上年底的60,600亿元增加2,900亿元,增长4.79%,增速有所放缓。
 
三、存在的问题

从融资租赁行业数据来看,可以发现:

(一)金融租赁、内资租赁、外商租赁的存量业务总量差距逐步缩小。特别要指出的是,金融租赁公司在仅有69家的情况下,业务合同余额合计已达到23,700亿元,业务发展较为迅猛。由此看出,在其母行股东人力、资金、网点、资源共享等多方面支持下,金融租赁实质作为银行的第二公司业务部,弥补了银行业务开展的空白点,而面向的客群又一般与母行建立了授信往来,客户资质相对较好,体量较大。从单个金融租赁公司平均业务合同余额也可以进一步说明,至2018年6月末,单个金融租赁公司平均业务合同余额为343.38亿元,远高于内资租赁(53.96亿元)和外商租赁(1.97亿元)。

(二)2018年以来,外商租赁业务发展略为突出,业务合同余额增长量占行业整体增长量的35.20%,排名第一,但外商租赁整体活跃度较低,业务主要集中在少数外商租赁公司,7成以上的外商租赁公司尚未有实际业务开展。与此同时,内资租赁试点逐步扩大,新设企业数较年初快速增长,增幅32.61%,业务合同余额超过外资租赁只是时间问题。

(三)经历2014年、2015年业务高速发展后,融资租赁行业整体业务增长放缓,近三年业务合同余额增长量逐年下降。2018年上半年,业务合同余额仅增加2900亿元,预计2018年全年增加量持续走低。究其原因,一方面前几年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陆续到期,另一方面,随着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不断规范、市场风险事件频发,融资租赁公司业务发展越发谨慎。

(四)客户偏好较为集中。根据中国租赁联盟发布的《2018年一季度中国融资租赁业发展报告》,2018年1季度,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行业融资租赁投放金额较大,1季度融资金额达118.05亿元,而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大多为公共事业企业,显示融资租赁公司在客户选择中偏好存在趋同性。
 
(五)业务品种高度集中。根据不完全统计,现行融资租赁业务中,回租业务占比达80%以上。在2013年9月,中国国务院出台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允许在自贸区成立的融资租赁公司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2014年2月,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出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业保理业务管理暂行办法》。根据暂行办法第五条,从事商业保理业务的企业可以开展以下业务:(一)进出口保理业务;(二)国内及离岸保理业务;(三)与商业保理相关的咨询服务;(四)经许可的其他相关业务。融资租赁公司可申请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即与租赁物及租赁客户有关的上述业务。当前,融资租赁公司除了回租业务外,商业保理占比也逐步提升,但在商业保理业务中,很多保理业务以关联客户之间的应收账款作为业务基础,实质就是发放一笔基于某个交易方信用的贷款。

由于业务模式单一、客户偏好趋同,在逐利驱动下,融资租赁行业竞争激烈,租赁公司拼规模、拼价格,“名义租赁物”过度滥用,以回租为名,行放贷为实。为了做大资产规模,公司风险偏好不断降低,风险积聚于个别行业或客户。同时,由于类信贷模式下的业务收益率较高,租赁公司重发放、轻管理,缺乏创新动力,更不会开展主动的流动性管理和业务创新,长此以往,租赁公司将只是资金中介,赚取银行融资与对外放款的利差收益,而收益与承担的风险又不相匹配,一旦市场出现重大负面信息或客户流动性出现问题,客户违约是大概率事件。现在市场上,此类客户已有案例发生。
 
四、发展方向

从现有行业数据来看,融资租赁业务合同余额增长放缓。现在很多没有进入融资租赁的企业也在纷纷布局,就是一方面看好融资租赁行业的发展前景,另一方面通过布局分散企业的经营风险,同时还可利用融资租赁为自身其它业务板块提供金融服务。目前,融资租赁行业已然是红海。

与此同时,市场风险事件频发,在业务高度同质化的情况下,为了控制风险,融资租赁公司业务开展偏好趋同一致,扎堆在同一项目上。在之前市场暴雷项目中,就发现有十几家融资租赁公司一起深陷其中(具体就不点名项目了),个别融资租赁公司会提前发现项目风险隐患,及时终止合作,收回剩余款项;大部分融资租赁公司只能是在风险进一步扩大后,开展资产查封。融资租赁公司间的不同只是动手早晚,在客户有效资产上进行轮候;而客户能提出的解决方案只有申请延期、追加担保,甚至减债降息,项目最终全额清偿遥遥无期。因为看到了这些问题(或许也吃尽了苦头),有些融资租赁公司开始业务转型,寻求融资租赁的蓝海。

(一)中小微市场

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9月发布的《关于促进金融租赁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69号)提出,支持设立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金融租赁公司,加大对科技型、创新型、创业型中小微企业支持力度。允许金融租赁公司使用地方人民政府建立的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参与中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租赁公司发行小微企业金融债券,适当提高中小微企业金融租赁业务不良资产容忍度。因此,参与中小微市场有助于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有效服务实体经济,有助于融资租赁公司的业务拓展和收入增加,实现融资租赁公司和中小微企业双赢。在中小微市场上,仲利租赁依然是行业内的领军企业,成立13年来,累计业务投放额逾700亿元人,服务企业逾2万家,2017年末不良资产率仅0.40%,全年实现利润总额11.70亿元。

近期,市场上多家融资租赁公司已在布局中小微市场。今年6月26日,平安租赁小微迎来第10000个项目。海通恒信也扎根小微市场多年,“一大一小”战略稳步推进。7月9日,紫元元(8223.HK)登陆港交所,进入8月,远东宏信工业与装备事业部启动大规模人员招聘,开展“区域内中小企业客户开发”,标志着远东宏信正式进军中小企业融资租赁市场;君创租赁宣布成立小微事业部,致力于支持小微企业的发展。多家融资租赁公司也在调研小微业务。

(二)汽车租赁

在汽车金融1.0时代,汽车制造企业主要以传统车贷业务为基础谋利,整车厂和经销商运用汽车消费金融贷款促进汽车销售。随着消费结构升级,大众的消费观念在渐渐改变,由以往“重在拥有”转向“重在使用”,80后、90后消费群体逐渐成为新车市场的消费生力军。因此,汽车行业已迈入汽车金融2.0时代,“互联网+汽车融资租赁”大行其道。一大批经营汽车金融的网络平台迅速成立,并发展壮大,如易鑫集团、狮桥租赁。

从汽车租赁模式来看,一般个人客户在选定车辆后,首付一定比例款项,按月支付租金,租约满一年后,可以选择转为购买或续租,也可以选择租约到期,重新租赁新车。与汽车金融消费贷款相比,车辆更新升级的客户自主性更加自由,还可免付购置税和保险。

当然,也要看到,之前由于国内汽车金融公司与汽车租赁公司归属不同部门监管,因此汽车金融公司开展租赁业务需成立专门的租赁公司。与汽车租赁公司相比,汽车金融公司开展汽车租赁业务有着独特的优势,可以借用股东的汽车销售渠道,在短时间内完成网络建设,在采购、售后、渠道上具有较强的竞争力。目前,融资租赁公司也已归中国银保监会监管,未来汽车金融行业竞争将日趋激烈。

(三)医疗、教育

医疗和教育是融资租赁业务传统面向客户,行业特点适合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体现在:

1、国家对医疗和教育的重视程度较高。
2、与百姓生活紧密相关,产业升级潜力大。
3、与地方财政或社保支出密切相关,收入来源真实稳定。
4、付费医疗或教育的商业模式,带来稳定的现金流;
5、履约意愿较高。确保医疗和教育正常开展,确保秩序的稳定,是医疗和教育机构的首要目标。

医疗方面,人口老龄化、城镇化加速、医疗资源供需不均衡、技术迭代速度加快、医疗改革,都将带动医疗产业的增长。医疗产业扩张和诊疗设备升级是融资租赁业务需求来源。目前市场主流的医院投资方式分为2种,营利性收购(远东宏信)和公立PPP(环球医疗)。远东宏信模式采用收购控股三四线城市排名前三的以医师为创始人的专科(骨科、妇产、肾透析、肿瘤)民营医院,通过硬件升级、外聘管理、综合帮扶等措施,提升医院的运营能力;通过引入外部专家、建立培训体系提升医院的专业能力。环球医疗以PPP形式与大型三甲医院合作,为三甲医院建设分院,并提供供应链管理服务。在业务模式上,以地县级医院的大型诊疗设备融资租赁为主(直租、回租)。

教育方面,《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长期规划纲要(2010-2020 年)》要求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到2020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加入人力资源强国行列。同时,社会经济的发展带来教育机构需求的扩张,教育资源在全国覆盖面不断扩大,传统的财政拨款和银行贷款无法满足教育行业的资金需求,为融资租赁带来了市场契机。而民办教育类机构在校区建设、教学仪器及实验设备上存在较大规模的资金需求。至2018年6月末,远东宏信在全国重点城市布局16所幼儿园、4所国际学校和1所职业学校。

(四)产业升级

2018年4月,国务院印发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国发[2018]9号),提出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把发展经济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发展壮大新动能,做大做强新兴产业集群,实施大数据发展行动,加强新一代人工智能研发应用,在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多领域推进“互联网+”。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发展智能产业,拓展智能生活,建设智慧社会。运用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大力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强新兴产业统计。加快制造强国建设。推动集成电路、第五代移动通信、飞机发动机、新能源汽车、新材料等产业发展,实施重大短板装备专项工程,推进智能制造,发展工业互联网平台,创建“中国制造2025”示范区。

融资租赁作为集融资与融物、贸易交易与技术更新于一体的新型金融产业,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传统制造业的转型升级、智能产业、制造强国建设上,有着独特业务优势。融资租赁公司应从服务实体经济出发,加强产业链研究,推进融资租赁与汽车、电子信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精细化工、工业机器人等先进制造业和新兴产业的深度合作,回归租赁本源,提高业务经营的规范性、专业性和风控能力。

(五)经营性租赁

融资租赁行业未来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向就是经营性租赁,在美国25%的租赁是经营性租赁。与融资租赁不同,经营性租赁帮助客户提高生产力、降低运营成本、转移资产风险,帮助融资租赁公司在整个租赁周期持续获得收益,最后可以通过残值、资产管理来获得更多的利润,提升品牌价值。目前,市场上主流的经营性租赁项目以飞机、船舶项目居多,大型设备的经营性租赁较少。

从飞机、船舶租赁的行业前景来看,飞机租赁方面,根据波音公司预测,未来20年,全球将新增39620架新飞机,届时飞机总数将达45240架;在国内市场方面,波音公司预测未来20年我国需要7240架飞机,每年要引进的飞机数量超过300架,这其中预计有超过三分之二的飞机将通过租赁的方式引进,这还不包括二手飞机租赁、发动机租赁和通航飞机租赁等。目前,航空公司平均经营性租赁比例为42%,国内航空公司中,民营航空吉祥航空经营性租赁比例达到56.92%,春秋航空占比达到45.45%;国内三大航空公司——东航、南航、国航经营性租赁占比分别为34.76%、31.11%和23.60%。

船舶租赁方面,2018年整个船舶制造市场仍处于恢复期,市场逐步回升,我国船舶制造业仍处于产业链低端。随着原油价格保持在70美元相对高位,油气生产企业生产成本不断下降,海上油气开采活动将逐渐活跃。在消化现有库存和手持订单后,新造海工市场有望在2020年转暖。对于中国造船企业而言,应进一步向高端制造转型升级,向高附加值船舶领域发展。

从业务配套措施看,飞机、船舶等经营性租赁业务属于资金密集型,大量业务涉及美元交易,在融资渠道和融资成本受限较多,对租赁公司资质要求极高。租赁业务的开展对从业人员的专业性也要求很高,要求不仅要掌握与飞机、船舶本身相关的专业知识,还要熟悉在飞机、船舶租赁交易过程中涉及到的法律、金融、会计、国际贸易及税务等跨专业知识。在飞机、船舶采购上,需要能准确预判未来市场走向和选型人才;在飞机、船舶交易谈判上,需要能集财务、金融、法律等知识一身的复合型人才;在飞机、船舶交割、维护上,需要熟悉飞机、船舶结构,可进行日常维护的专业化人才;在租赁期结束时,需要销售或处置二手飞机和船舶的专业人员。同时,经营性租赁项目如果无法形成规模,在采购上就不具有优势。
 
五、业务创新

无论融资租赁行业的业务如何创新,融资与融物相结合的特点始终不会改变,以融物为载体,以融资为目的,业务必须建立在租赁物上的基础上,通过租赁物的价值核定融资金额,通过租赁物的买卖实现租赁款项的投放。

(一)政府指导意见

2015年8月,在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融资租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以下创新方向,包括:

1、经营模式的创新。在风险可控前提下,稳步探索将租赁物范围扩大到生物资产等新领域。支持融资租赁公司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设立专业子公司和特殊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探索融资租赁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融资模式相结合。

2、配套产业的发展。加快建立标准化、规范化、高效运转的租赁物与二手设备流通市场。支持建立融资租赁公司租赁资产登记流转平台,完善融资租赁资产退出机制,盘活存量租赁资产。支持设立融资租赁相关中介服务机构,加快发展为融资租赁公司服务的专业咨询、技术服务、评估鉴定、资产管理、资产处置等相关产业。

3、核心竞争力的提升。引导融资租赁公司明确市场定位,集中力量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特定领域,实现专业化、特色化、差异化发展。支持各类融资租赁公司加强合作,实现优势互补。鼓励企业兼并重组。鼓励融资租赁公司依托适宜的租赁物开展业务,坚持融资与融物相结合,提高融资租赁全产业链经营和资产管理能力。指导融资租赁公司加强风险控制体系和内控管理制度建设,积极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科学技术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客户风险评估机制,稳妥发展售后回租业务,严格控制经营风险。

(二)银行业务合作创新
(市场上还有其他业务创新,在这就不再一一列举。)

目前,融资租赁公司与银行的合作更多的在于融资及发债方面,在融资租赁业务合作甚少。未来可利用自贸区及融资租赁增值税抵扣优势,通过与银行的业务合作来开拓业务,既控制了业务风险,又做大了业务规模和收益。下面列示6种业务合作模式:

1、内保外贷

2、外保内贷

注:适用于人民币兑美元贬值幅度加大,且境内人民币贷款利率不断下行情形。

3、内保直贷

4、票据或保理业务

5、票据贴现

6、联合租赁

上述6种模式下,租赁公司都不是风险的主要承担者,租赁业务的开展主要依赖于承租人在银行的表外授信额度。一旦承租人发生违约,银行与租赁公司可联合处置,而日常租后管理也可共同开展。
 
七、总结

当前,融资租赁行业业务高度同质化,“类信贷”大行其道,同时由于行业门槛较低,新军不断涌入,行业竞争激烈。而另一方面,融资租赁行业已统一归口中国银保监会监管,未来是与金融租赁保持一致的监管口径,还是区别对待,目前尚未明确;唯一可以确定的是,融资租赁行业未来两年将大洗牌,租赁公司重组、并购或破产关门或成常态。虽然从短期看,从具体承租人出发,一般一个企业在三到五年内甚至更长的时间设备购置投入频率较低,租赁需求相对有限,但从长期来看,租赁物不断更新换代,融资租赁大有可为。如果一家融资租赁公司还是想着放贷赚快钱,对未来发展方向没有明确目标的话,除非运气一直很好,否则踩雷是必然且早晚的事情。业务发展不求面面俱到,关键在于发挥自己的业务特色和竞争力,同时也要能控制风险,只有这样,融资租赁公司才能健康、稳健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