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进展公告
一、交易进展概述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欣氟材”或“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以部分自有资产与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具有资质的融资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交易,融资金额不超过5.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近日,公司与平安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租赁”)签订了一份《售后回租赁合同》,将公司自有的机器设备等作为租赁物以售后回租方式与平安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合同的融资额度为人民币5,000万元,融资期限为12个月。
平安租赁与公司无关联关系,上述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融资租赁事项在审批额度内,并已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员代表公司在批准的额度内办理公司融资租赁业务相关的一切事宜,无需再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企业名称:平安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329587679E
(三)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四)法定代表人:李文艺
(五)注册资本:1,200,000万元人民币
(六)成立日期:2015年03月16日
(七)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乐山道200号铭海中心2号楼-5、6-802
(八)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保理业务。(不得投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中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九)平安租赁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名称:公司部分机器设备
(二)资产类型:固定资产
(三)权属及状态:融资租赁发生前交易标的归公司所有,标的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司法查封、冻结等情形。
四、融资租赁合同主要内容
(一)出租人(甲方):平安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
(二)承租人(乙方):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三)租赁物:公司自有机器设备等
(四)租赁方式:售后回租
(五)融资金额:合计人民币5,000万元
(六)租赁期限:12个月,自起租日起算。
(七)租金支付安排及支付方式:以《售后回租赁合同》附件《租金支付表》的约定为准。
(八)租赁物的留购价款:人民币100元
(九)租赁物的所有权:租赁物所有权在甲方支付租赁物协议价款同时转移给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对租赁物享有占有和使用权。租赁期间届满,乙方全部履行完毕合同约定义务,及向甲方支付租赁物留购价款后,甲方向乙方出具租赁物所有权转移证书,将租赁物所有权转移给乙方。
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公司融资结构,满足公司生产经营中的资金需求。本次融资租赁业务不会影响公司对租赁标的物的正常使用,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影响,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平安租赁签署的《售后回租赁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