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5日上午,山西省文化厅与中国工商银行山西省分行在并签订《支持文化产业发展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确定未来3至5年为省内文化及相关企业提供不少于100亿元的意向融资,并采取银团贷款、联保联贷、小额信用、担保贷款等模式提供信贷服务。张平副省长出席签约仪式并致辞。

这是山西省文化与金融结合的第一个政策性文件。《协议》签署后,银行将为山西省文化企业提供全方位、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具体实现以下服务承诺:对具有稳定物流和现金流的文化企业,可发放应收账款质押、仓单质押贷款;对于租赁演艺、展览、动漫游戏,出版内容的采集、加工等和出版物流等及广播影视节目的制作和电影放映等相关企业,可发放融资租赁贷款;对于具有优质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的企业,可通过权利质押贷款等方式,逐步扩大收益权质押贷款的使用范围;探索对商业性开发文化旅游景区以及景区经营权和门票收入等为质押的贷款业务,拓宽文化旅游企业融资渠道。创新分期付款等消费信贷品种,扩大文化会展、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和电影等综合性消费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