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佛山日报记者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获悉,佛山已印发《佛山市2019-2021年促进制造业企业设备融资租赁工作方案》,对通过直接租赁方式进行设备更新的佛山市制造业企业,给予一定比例的年贴息金额。

为进一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支持我市企业,尤其中小微企业通过融资租赁方式进行设备更新,2019-2021年,我市设立佛山市制造业企业设备融资租赁专项资金,对通过直接租赁方式进行设备更新的佛山市行政区域内的制造业企业,按融资租赁合同设备投资额(指合同融资额部分)的一定比例给予贴息。

按照《佛山市2019-2021年促进制造业企业设备融资租赁工作方案》,单个企业每一自然年度列入贴息的融资租赁合同设备投资额最高2000万元,年贴息金额为融资租赁合同设备投资额的5%(且不超过实际利息发生额)。每年度发生的贴息额在下一年度申报,对同一融资租赁合同的贴息时间最多2年。

按要求,同一项目不可同时申请本项扶持政策和市级技术改造类扶持政策,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可以登录“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进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