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欣然宣布为开拓新业务,本公司已於中国注册成立了一间全资附属公司诚通融资租赁,注册资本为4,000万美元,经批准的经营范围主要为融资租赁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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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布为开拓新业务,诚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诚通融资租赁」)已於中国注册成立,本公司并於二零一零年九月十三日领取诚通融资租赁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诚通融资租赁的注册资本为4,000万美元,为本公司100%持有的附属公司。本公司分别通过全资附属公司中国能源管理及诚通实业100%持有诚通融资租赁。中国能源管理将出资2,400万美元(占60%注册资本),及诚通实业将出资等额1,600万美元的人民币(占40%注册资本)。
诚通融资租赁经批准的经营范围为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谘询和担保及经审批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本公告为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09条所作出之公告。董事会谨此向股东提供有关本集团开展新业务的情况。
释义
於本公告内,除文义另有所指外,下列词汇具有以下涵义:
「本公司」指中国诚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於香港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其股份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
「本集团」指本公司及其不时之附属公司
「中国能源管理」指中国能源管理投资有限公司,一间於香港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为本公司100%持有之子公司
「诚通实业」指诚通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一间於中国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为本公司100%持有之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