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控金融风险、整治金融领域乱象,近期,市地方金融监管局重点对我市新增融资租赁企业开展专项清理整顿,11家融资租赁企业受到清理整顿。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融资租赁这种新型金融业态呈快速发展态势,市场上,一些标有“融资租赁”、“直接到账”、“专业服务”等“名号”的企业日渐增多。据市地方金融监管局金融监管科负责人介绍,融资租赁是集融资与融物、贸易与技术更新于一体的新型金融产业,为中小企业融资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一些企业未经批准私自开展此类业务,不仅扰乱了金融市场,也为企业经营以及不明就里的群众带来风险。为此,我市结合金融领域扫黑除恶整治金融乱象专项斗争,开展此次清理整顿行动。

6月至7月上旬,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对市区及三县进行走访、摸排,重点对各大办公场所、写字楼的融资租赁企业展开排查,确定整顿对象。通过注册信息查询,凡是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中含“融资租赁”字样的均列为本次整顿对象。

在清理整顿行动中,该局依照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向各整顿对象明确“融资租赁准入条件”(即外商融资租赁公司的外国投资者总资产不低于500万美元;高级管理人员要具有相应专业资质和不少于三年的从业经验;内资融资租赁企业最低注册资本应该达到1.7亿元人民币;企业要有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等)。通过整顿,1家违法融资租赁企业办理注销;2家违规企业的经营范围中删除了“融资租赁”字样;3家企业出具承诺书,承诺在未取得行业许可证之前不开展融资租赁业务;5家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