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26日上午,2010年中国(陕西)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论坛在西安开幕。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建中央主席陈昌智参加会议并做演讲。在演讲中,陈昌智表示“‘十二五’期间,国家将改变投资主导型的增长方式。以GDP增长为主将转为国民收入增长为主,注重提高国民消费能力,而在促进经济发展、提高群众消费能力方面,民营经济的作用不容忽视。”

应尽快出台鼓励民间资本“新36条”实施细则

陈昌智表示,民营中小企业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驱动力,并集中了75%以上的城镇就业岗位。我国75%以上的技术创新、80%的新产品开发,都是由中小企业完成的。按附加值计算,我国私营企业的资本回报率比国有组织企业高50%,比国有控股企业高33%,比国有参股企业高24%,表现出其特有的生机和活力。

但他同时指出,中小企业在发展速度加快、质量提高、效益回升的同时,也还面临着行业准入、投融资环境等困难。“近年来政府制订出台了不少扶持、鼓励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但是中小企业却难以得到实惠,在发展过程中受到一定限制,例如哪些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市场不能有效控制的行业,哪些是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等等,这些领域因为都没有具体的规定而使得民营企业难以进入部分行业。”陈昌智说。

陈昌智建议,有关部委应该尽快出台国务院鼓励民间资本“新36条”实施细则,制订引导民营资本发展的产业规划和投资目的。对于国家明确规定放开的行业或者市场领域,采取定期发布市场准入的目录,要一视同仁的为市场的主体提供合法的、准入的依据,保证国家宏观政策效果落到实处。同时逐步扩大中央财政预算,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建立中小企业投资发展基金。分行业实行不同的减税政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扩大。

重新划定中小企业标准 让小型和微型企业享受信贷优惠

陈昌智在演讲中说,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投资体制还不健全,缺乏一个规范、完善的多层次资本市场。缺乏对有技术、有活力、有创业集群的小企业的支持。政府应该在市场准入、示范产业、政府采购、政策组建等方面加大对民营企业的扶持,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新兴产业。支持民营企业运用好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标准,提高产业的竞争力。特别是在节能环保、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通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新兴的产业领域加大对创新型小企业发展的培育和扶持。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国家确定的16个重大技术攻关和产业化发展的项目。

同时,陈昌智表示应该加强对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支持。他认为:“融资难问题一直是困扰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中小企业很难通过非银行金融机构达到融资的目的。应该放宽对金融机构主体的限制,鼓励民营资本发起或者参与设立中小金融机构,打造面向中小企业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租赁、担保公司等。”

“我国现在是2000人以下算中小企业,在欧盟是250人以下算中小企业,日本制造业300人以下才算中小企业。现在贷款虽然说向中小企业倾斜,实际上金融机构又在中小企业里面选大个的,实际上很多贷款集中到中小企业的中型企业里面。”所以陈昌智建议应该重新制订并细化中小企业的标准,改变99%的企业都是中小企业的状况。使真正的中小企业,尤其是小型和微型的企业享受到信贷的优惠。

民营企业应当从制造走向创造

尽管国家在地方出台了诸多鼓励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但是受到区域发展不均衡、政策法规不健全以及企业资金的短缺、技术和管理落后等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我国中小企业很难做大做强。特别是在一些垄断和敏感的领域,投资的比重仍然偏低,或者说很低。这种状况已经严重阻碍了中小企业在技术创新和产业结构的升级中的地位和作用。

陈昌智认为,广大民营企业要抓住国家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时机,实现企业自身的转型和发展方式的转变。在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基础上积极开展集成创新和原始创新,用信息化的技术和传统产业,构建国际化研发体系和技术,不断提升产品的科技含量。努力培育企业的核心竞争能力,实现由制造向创造的转型。此外,民营企业在开拓国内,特别是农村市场的同时,应该努力拓展海外市场,积极走出去,提高自身的国际竞争力,以高层次的竞争推动企业自身能力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