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二级控股子公司融资租赁事项的公告
一、融资事项概述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二级控股子公司天津龙达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达水务”)与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银租赁”)拟通过售后回租的方式进行融资租赁交易,融资金额为不高于人民币 1.5 亿元,租赁期限不短于 36 个月。龙达水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天津市滨海水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海水业”)的控股子公司,滨海水业持有龙达水务 56.72%的股权。

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30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二级控股子公司融资租赁事项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为: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融资租赁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与交银租赁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融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上市,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融资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333 号 28、29 楼

4、法定代表人:赵炯

5、注册资本:8,500,000,000 元人民币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694171074

7、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吸收非银行股东 3 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为控股子公司、项目公司对外融资提供担保。(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融资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融资租赁标的为龙达水务所持有的部分资产,标的资产不存在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融资租赁主要内容
1、龙达水务拟以持有的部分资产与交银租赁通过售后回租的方式进行融资租赁交易,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等合同。

2、公司将已经转让的部分资产售后回租,租赁期限为不短于 36 个月,租赁利率为与租赁期间相对应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在租赁期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贷款基准利率,年租息率一年调整一次(即从起租日起满整年(约)),调整基准日为起租日起每满整年时的那一期租金期支付日,年租息率按照调整起始日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和双方约定的方法计算。租金 6 个月支付一期。

3、租赁期届满后,租赁物留购价款为人民币 1 元整。

4、本笔融资以龙达水务的水费收费权作为质押,由其股东滨海水业按其所持龙达水务的股权比例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五、过去十二个月借款利息总额
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向非商业银行借款的利息总额为 5312.99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比例为 88.73%。

六、本次融资租赁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融资租赁有助于盘活公司现有资产,拓宽公司的融资渠道,优化公司的筹资结构,降低资金成本,从而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本次融资租赁的进行,不影响公司对融资租赁标的物的正常使用,对公司的经营活动不产生重大影响。

七、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