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二零一零年十月十三日,本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诚通融资租赁与上海嘉福悦国际大酒店订立租赁协议,据此,诚通融资租赁将自上海嘉福悦国际大酒店购买设备,并将向上海嘉福悦国际大酒店回租设备,为期三个月。
融资租赁安排项下拟进行的交易构成上市规则项下本公司的须予披露交易,并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34条所载通知及公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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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协议
租赁协议日期:
二零一零年十月十三日
交易订约方:
租赁方 : 诚通融资租赁
承租人 : 上海嘉福悦国际大酒店
据董事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後所知、所悉及所信,上海嘉福悦国际大酒店及其最终实益拥有人均为独立第三方,上海嘉福悦国际大酒店主要从事酒店管理业务。
融资租赁安排:
根据租赁协议,诚通融资租赁将以代价人民币50,000,000元(约等於港币58,000,000元)自上海嘉福悦国际大酒店购买设备,该设备将自诚通融资租赁支付购买设备总代价当日起由上海嘉福悦国际大酒店租回,为期三个月。
购买设备的代价
购买设备的总代价为人民币50,000,000元(约等於港币58,000,000元),乃经诚通融资租赁及上海嘉福悦国际大酒店经参考设备的购买成本,并考虑下文「抵押」及「担保」两段所述担保後协定。
根据融资租赁安排,购买设备的代价将以本集团自有资源支付。
租赁款项﹕
上海嘉福悦国际大酒店将於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款项合共人民币51,172,500元(约等於港币59,360,100元),即上海嘉福悦国际大酒店於融资租赁安排整个期间应付诚通融资租赁的金额。租赁的利息将按每年9.38%计算。
租赁款项乃由订约方经参考当前市场常规後按公平磋商基准协定。
承租人的购买选择权
於租赁协议租赁期结束并待租赁款项及其他应付款(如有)获悉数支付後,上海嘉福悦国际大酒店将有权按名义购买价人民币100元(约等於港币116元)购买设备。
抵押
上海家合(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已就上海嘉福悦国际大酒店的责任向诚通融资租赁提供位於中国上海花园路16号1615室、2101室及1层至2层,建筑面积约2,100平方米的物业的抵押,有关金额相等於上海嘉福悦国际大酒店於整个租赁期应付总金额(即人民币51,172,500元(约等於港币59,360,100元))。
据董事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後所知、所悉及所信,上海家合及其最终实益拥有人均为独立第三方。
担保
北京世纪乃一间投资控股公司,已就上海嘉福悦国际大酒店的责任向诚通融资租赁作出担保,有关金额相等於上海嘉福悦国际大酒店於整个租赁期应付总金额(即人民币51,172,500元(约等於港币59,360,100元))。
据董事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後所知、所悉及所信,北京世纪为本公司两间全资附属公司的原董事所控制的公司,而原董事已於二零一零年四月辞任有关附属公司董事一职。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北京世纪为独立第三方。根据上市规则第14A.11(2)条,北京世纪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
然而,鉴於北京世纪的担保乃按正常商业条款作出,本公司亦并无就该担保抵押其资产,根据上市规则第14A.65(4)条,北京世纪根据融资租赁安排提供的担保获豁免遵守所有申报、公告及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
融资租赁安排的理由及益处
本集团的主要业务为物业发展,土地资源开发及策略投资。融资租赁是本集团最近开展的新的策略投资业务之一。 诚如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零年九月十四日的公告所披露,本公司於二零一零年九月领取诚通融资租赁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而诚通融资租赁经批准的经营范围为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谘询和担保及经相关审批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融资租赁安排乃於诚通融资租赁日常及一般业务过程中订立,预期诚通融资租赁将赚取约为人民币1,172,500元(约等於港币1,360,100元)的收入,即扣除购买设备总代价後融资租赁安排项下全数租赁款项。
董事认为融资租赁安排的条款属公平合理,并符合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
上市规则项下的涵义
融资租赁安排项下拟进行的交易构成上市规则项下本公司的须予披露交易,并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34条所载通知及公告规定。
释义
於本公告内,除文义另有所指外,下列词汇具有以下涵义︰
「北京世纪」指北京世纪尊博投资有限公司,一间於中国注册成立的公司
「董事会」指董事会
「诚通融资租赁」指诚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一间於中国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并为本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
「本公司」指中国诚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於香港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其股份在联交所主板上市
「关连人士」指具有上市规则赋予此词之涵义
「董事」指本公司董事
「设备」指空调设备、车辆、家俱、清洁机器、升降机、影音设备及电脑
「融资租赁安排」指根据租赁协议条款由诚通融资租赁购买设备及向上海嘉福悦国际大酒店出租设备
「本集团」指本公司及其不时之附属公司
「港币」指港币,香港法定货币
「香港」指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独立第三方」指据董事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後所知、所悉及所信,其本人及(倘为法人团体)其最终实益拥有人均为独立於本公司及其关连人士的第三方的任何人士
「上海嘉福悦国际大酒店」指上海嘉福悦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一间於中国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租赁协议」指诚通融资租赁与上海嘉福悦国际大酒店日期为二零一零年十月十三日的协议,据此,诚通融资租赁已同意购买并向上海嘉福悦国际大酒店出租设备,为期三个月
「上市规则」指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
「人民币」指人民币,中国法定货币
「上海家合」指上海家合置业有限公司,一间於中国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指本公司股东
「联交所」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指百分比
於本公告内,以人民币为单位之金额已按人民币1.00元兑港币1.16元之汇率换算为港币(仅供说明用途)。采用该汇率(如适用)乃仅供说明用途,并不表示任何金额已经或可以按该汇率或任何其他汇率兑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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