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永赢租赁、前海兴邦金融租赁、浦银金融租赁、西藏金租等多家金租发布关于存量人民币浮动利率租赁业务的定价基准转换为LPR的公告。

2019年11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2019】第30号,要求推进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平稳转换。

自2020年1月1日起,各金融机构不得签订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合同。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化以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定价基准加点,自2020年3月1日开始,原则上应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利率市场化改革进一步深化。这一切的核心就是为了让社会的贷款利率和LPR挂钩,而不再盯住贷款基准利率。(注:文末附公告全文和答记者问)

以下为永赢金租关于存量浮动利率业务定价基准转换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为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推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运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2019〕第30号公告要求,现将我公司存量浮动利率业务定价基准转换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原则

保障承租人合同权利和消费者权益,尊重承租人选择权,在协商基础上实行存量浮动利率业务定价基准转换。

二、转换范围

2020年1月1日前已发放或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参考人行基准利率定价的浮动利率融资租赁业务。

已处于最后一个重定价周期的存量浮动利率融资租赁业务可不转换。参考基准利率定价的固定利率融资租赁业务不在本次转换范围。

三、转换规则

1、定价基准。将原合同约定的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以相应期限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可为负值),也可转换为固定利率。LPR的期限品种依据原合同租赁期限确定,原合同租赁期限在5年(含)以内的,以1年期LPR为定价基准,原合同租赁期限在5年以上的,以5年期以上LPR为定价基准。

2、加点数值及利率水平。所有融资租赁业务加点数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自第一个重定价日起,在每个重定价日,利率水平由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LPR与该加点数值重新计算确定。

3、重定价方式。定价基准转换的同时可重新约定重定价周期和重定价日。

4、利率定价基准只能转换一次,转换之后不能再次转换。

四、转换渠道

我公司将主动与客户联系,通过签署利率转换补充协议,于约定的重定价日完成利率转换。

五、转换时间

自2020年3月1日起,至2020年8月31日止。

自2020年3月1日起,我公司将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渠道联系您协商存量浮动利率业务定价基准转换的相关事宜,也欢迎您致电咨询。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公司的信赖与支持!

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