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15日,济南上井餐饮有限公司顺利通过税务部门增值税免税审批,成为省城首家享受融资性售后回租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

  所谓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是指承租方以融资为目的将资产出售给经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企业后,又将该项资产从该融资租赁企业租回的行为。按税务部门的规定,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人出售资产的行为,不确认为销售收入,对融资性租赁的资产,仍按承租人出售前原账面价值作为计算企业所得税基础计提折旧。记者了解到,自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今年10月1日正式实施后,济南上井餐饮有限公司将公司经营自用的一批固定资产出售给上海某租赁有限公司,并向历下国税局及时提交了《纳税人减免税审批表》及相关资料申请减免税,在经过实地查验等审批程序后,通过了国税部门的审批,成为济南市首家享受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企业。根据税收政策规定,其售后回租的中央空调、厨房设备等总共免征增值税6.0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