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关村科技租赁(01601)发布公告,于2020年6月29日,公司作为出租人与承租人(宁夏峰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订立融资租赁协议,承租人将其自有租赁资产出售给出租人,转让价款为人民币1亿元;及出租人将租赁资产租回给承租人,租赁期为48个月,总租赁款项人为民币1.13亿元。在融资租赁协议项下,租赁款项包括融资租赁本金为人民币1亿元及融资租赁利息收入(含增值税)为人民币1260.77万元。

融资租赁协议项下的租赁资产为位于中国宁夏回族自治区的脱硫脱硝运营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