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各融资租赁企业:

依照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组织开展全省融资租赁公司清理排查工作的通知》(粤金监函〔2020〕165号)及《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转发<关于组织开展融资租赁公司清理排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按省、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的工作部署,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报送

(一)区内融资租赁公司及其分支机构、融资租赁专业子公司和特殊项目公司

区内融资租赁公司自行登录广东省地方金融数据快报系统(网址:https://fdrs.gzclearing.com:8088,下称“省快报系统”)填报融资租赁行业清理排查模块。未注册省快报系统企业,可填写《广东省地方金融数据快报系统企业账号申请表》(附件1)后,发送至邮箱(nsfinance@163.com)申请账号。

(二)省外融资租赁公司在我区设立的分支机构、融资租赁专业子公司和特殊项目公司

省外融资租赁公司在我区设立的分支机构、融资租赁专业子公司和特殊项目公司,由其总公司填写《广东省省外融资租赁公司在广东省设立机构信息统计表》(附件2)后,发送至邮箱(nsfinance@163.com)。清理排查后,应向总公司报告清理排查情况。上述机构的系统录入事宜,待清理排查结束后明确。

请各融资租赁企业于2020年11月30日前完成上述(一)、(二)项信息报送工作。

二、分类处置

根据企业信息报送情况,以及上级相关部门文件规定,将按正常经营、非正常经营和违法违规经营三类对企业进行统计划分。其中,非正常经营和违法违规经营企业将进行事前公告。

三、其他事项

请各融资租赁企业严格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我局将按照省、市工作要求,梳理企业名单及清理排查工作情况报送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附件:

1.广东省地方金融数据快报系统企业账号申请表

2.广东省省外融资租赁公司在广东省设立机构信息统计表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工作局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