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湖北省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的增值税即征即退业务退税款,这是自财税【2016】 36号文件实施以来,湖北省融资租赁行业的第一笔有形动产融资租赁增值税即征即退业务。
  今年以来,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国家减税降费政策相关工作稳步推进。在此背景下,公司结合自身实际,积极筹划,认真学习国税总局有关政策,在做好日常纳税申报的基础上,多次前往高新区税务局就退税政策进行沟通,并及时将相关资料上报、跟踪申报进展。经过不懈努力,目前申报的2笔退税均已成功到账。
  作为省属国有融资租赁公司,公司自成立以来,财务核算规范,严格按章纳税,是A级信用的一般纳税人。本次退税得到了市、区两级税务部门的大力支持,使公司享受到“政府让利于企、让利于民”的实惠,增强了纳税获得感,降低了公司经营成本,提振了公司发展信心。下一步,公司将继续提升财务精细化管理,增强发展的内生动力,为疫情后加速湖北社会经济复苏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