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正式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定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那么这次租赁会计准则的改革对租赁行业到底带来了什么影响,相关的财税和业务之间如何融合?

一、新旧租赁会计准则的主要变化?

(一)新增租赁的识别、分拆及合并等相关原则。新租赁会计准则要求承租人在资产负债表中确认经营租赁的相关权利和义务,并对租赁的识别制定了相关的指导性原则,对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合同的分拆及合同对价分摊、租赁的合并等也作出了明确规定。

(二)承租人账务处理由双处理模型修改为单处理模型。原租赁会计准则下,承租人业务分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对识别为经营租赁的,承租人不确认相关资产和负债。新租赁会计准则要求承租人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所有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和利息费用,即采用与原租赁会计准则下融资租赁会计处理类似的单处理模型。

(三)完善与租赁有关的信息披露要求。在承租人方面,对租赁相关的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折旧和利息、现金流出等在财务报表中的列示作出了明确规范。在出租人方面,主要增加了出租人对其所保留的租赁资产相关权利进行风险管理的情况,融资租赁的销售损益、融资收益、经营租赁的租赁收入等的信息披露要求。

二、给承租人带来的主要影响

首先、是资产负债表。因为原来租来的东西,开始都是什么?融资租赁在这次租赁会计改革中没有受到任何影响,但对经营租赁、短期租赁带来严重影响,比如原来这个设备没有做资产,但今天忽然需要在表内反映,资产负债表上资产增加、负债也增加了,资产负债率会上升,这对未来融资能力会产生重要影响,因为很多行业融资的杠杆是受到一定的约束。

第二、是损益表。以后要把租赁资产的折旧算进去,原来只有租金,现在变相扩大了利润表的费用,会导致利润表变得前高后低,导致盈利能力会有所下降,所谓的盈利能力下降会带来还款能力的影响,这张表该如何调整又提出一个新命题。

第三、对现金流量表产生重大影响。原来付给租赁公司的租金直接进入经营活动现金流出,但今天变成融资的概念,什么意思?它变成长期应付款,变成负债,变成了筹资活动了。所以现金流量表的结构发生了变化,所谓经营活动的现金流在增加,因为租金现在不体现在经营活动,需要做到筹资活动中,导致筹资活动的现金流变少了,经营活动的现金流增加了,产生了结构性变化。

三、租赁业务如何进行业财税融合的几点建议

第一、丰满业务内容。对于承租人来说,一旦业务认定为租赁业务,则必须确认资产和负债。但是,假如业务认定为一项服务而非租赁,则不受新租赁会计准则的制约,那么会计处理不在资产负债表上反映,只在损益表上确认服务费用支出,与现行IAS17准则下经营性租赁承租人的会计处理基本一致。

第二、把替代方案总结归纳出来。对行业标杆企业进行全面尽调,利用掌握的数据进行财税影响测试,到底会对承租企业产生多大影响,用更优化的解决方案替代已有的租赁模式。

第三、让承租企业如何继续享用财税红利,这是必须考虑清楚的,尤其对小微这个板块的业务。因为租赁资产进表,扩张了某些小微企业的资产规模,也许不符合财税要求的小微企业标准,无法享受相关企业所得税优惠。如何帮助承租企业把握临界点问题?如何管控资产规模与优化企业组织形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