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自2020年1月以来,疫情在国内从蔓延到可控,而国外拐点尚未出现,这对不少行业的经营产生了冲击。同样,疫情也对金融租赁行业产生了较大的影响,最直接的影响是停工造成了金融租赁公司主体业务的暂停。同时,疫情对宏观经济造成的冲击,使租赁客户的经营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间接对金融租赁公司产生了不利的影响;市场利率大幅下降,在降低租赁资产收益率的同时也降低了金融租赁公司的融资成本。疫情所带来的一系列市场变化,到底给金融租赁公司带来了多大的负面影响,特别是违约风险的积聚,值得我们深入研究。文章通过分析疫情对宏观经济和租赁客户的影响,结合近几年来金融租赁行业的运营模式和业务结构,从业务发展、风险防控和资产负债管理等多个维度深入研究疫情对金融租赁行业资产端和负债端的影响,并提出金融租赁行业的应对策略和监管建议。

2020年初,一场百年不遇的疫情突然来袭,对全球的经济带来了巨大的冲击。在党和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中国快速控制了疫情,经济随之重启。但这场疫情对经济的冲击是巨大的,对金融租赁行业也产生了重大的影响。为了应对疫情,监管部门采取措施,通过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促进经济发展。上半年,监管部门运用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引导信贷结构投向,加大对小微、民营企业和制造业的信贷支持,加大对疫情防控相关领域、相关地区的信贷支持。但为了防止流动性泛滥,下半年的市场资金面逐日趋紧。同时,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切实有效的措施支持实体经济,包括对受疫情影响企业的利息减免,对金融机构受因疫情影响资产的五级分类调整等。这一系列的监管政策直接或间接地对金融租赁公司的经营产生了影响。以下将分别从资产端和负债端两个维度分析本次疫情对金融租赁公司主体业务产生的影响,并在最后部分提出对策和监管建议。

 一、疫情对金融租赁公司资产端的主要影响

在疫情发生后,监管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直接或间接对金融租赁公司的业务产生了重要影响。从短期来看,疫情爆发后,对金融租赁公司最直接的影响是业务人员无法出差,导致新增租赁业务的停滞,特别是一些中小金租的影响更大一些。金融租赁公司的业务来源一般分为母行推荐和自主开发,这些项目散落在全国各地,而金租在注册地外很少设立分支机构,这使客户经理必须通过公共交通工具在全国对接项目。疫情发生后,金融机构的出差受到了限制,客户经理无法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3月份和4月份不少金租公司的业务基本处于停滞状态。对于国有和全国股份制银行下的金租来说,不少项目来源为银行的分支机构,金租可以委托当地银行的业务人员对部分项目进行尽职调查,所受影响较小。而其他背景的金租就没有这一便利条件了。当然,从5月份开始,国内大部分地区复工复产,跨区域出差也逐步放开,这一短暂的影响已经基本消除,大部分金融租赁公司的项目投放已经回归正常。

不过,监管政策对市场产生的影响却远远大于疫情所带来的直接影响。不少金融租赁公司偏好政信类资产,即使是几家资产规模比较大的金租,对外称他们以投放国企项目为主,但穿透底层资产,最后仍然属于政信类项目。无论承租人是港口、公交、水务或是旅游景区,最后资金有可能流向当地政府,还款来源除了承租人的现金流,最终可能仍然与当地财政收入息息相关。疫情发生后,市场资金面日趋宽裕,利率不断下行,发债更为便利,这些承租人的融资渠道更为通畅。原来需要通过租赁项目融资的承租人,在疫情后选择融资成本更为低廉的公开市场发行债券,对租赁融资的需求大幅下降。金融租赁公司内部经常会发生客户授信获批,但客户因不缺资金而迟迟不愿提款的情况。相比之下,金融机构在市场资金面宽松的大环境下,资产荒再现,特别是优质资产非常稀缺。这时,金融机构对优质资产打起了价格战,特别是银行对政信类资产的介入,使政信类项目的融资成本不断下行,与2019年四季度相比,资产平均价格下降了至少200bp,这对不少非银金融机构产生了挤出效应。此时,金融租赁公司陷入了两难,要么参与价格竞争压缩项目利润,要么价格不变但客户层级下沉,但信用风险随之加大。幸好,六月份以来,随着市场资金面日趋紧张,项目端的价格止跌企稳,金融租赁公司的获客能力也相应提升。

与新增资产投放相比,存量资产的问题或许更大。疫情发生之后的前几个月,大部分企业都处于停工停产的状态,从行业看,旅游行业和航空、航运行业受到的冲击是最大的;从企业性质看,民营小微企业受到的影响是最大的。在金融租赁公司的业务结构中,或多或少涉及到上述承租人。大部分金融租赁公司最偏好的资产是政信类项目,在疫情发生后,地方政府的主要任务是抗疫情,财政资金也大量投向了防疫工作,这就造成了不少县级政府的资金短缺,出现租金延期支付的情况。特别是一些以旅游项目为载体的租赁项目,原来还款资金有相当一部分来源于景区营运收入,在疫情发生后景区停业,日常现金流没有了,导致项目还款出现困难。即使是纯粹的旅游项目,如一些主题乐园,同样也存在停业后承租人营业收入大幅下降的情况,造成了相当大的还款压力。除了政信类项目,不少金租在这几年中积极转型、回归本源,开展飞机和船舶等经营性租赁业务,但这些原本受到租赁公司争抢的优质资产,在疫情发生后也存在着租金逾期的风险。在疫情发生后的相当一段时间里,由于部分航班停飞,航班空座率高等一系列因素,航空公司处于亏损状态;航运则稍微好一点,但邮轮的停航使邮轮公司产生了巨额亏损。这些租赁资产的租金还款也成了不小的问题。更为困难的是小微企业,所受到的影响和冲击是最大的,但幸好他们的资产总量在金融租赁公司中的占比并不大。不过,在疫情发生后,监管部门积极应对,有针对性对企业进行扶持,并允许金融租赁公司对疫情因素而产生的逾期租金进行展期,扶持实体经济。通过时间换空间的策略,随着国内经济的全面重启,企业的经营已经基本恢复,现金流也逐渐能够负担租金的偿还压力,通过一两年的时间,存量资产的风险能够逐步得以化解。

二、疫情对金融租赁公司负债端的主要影响

金融租赁公司的负债主要来源于银行的同业借款,期限一般在一年以内。考虑到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自身的资金来源主要也是银行,因此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资金成本一般会高于银行,金融租赁公司由于价格原因很难从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获得资金。银行出资金给金融租赁公司,主要会受到市场资金面、信贷规模和非标额度三大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在这短短的一年时间里,这三大因素均发生了极大的变化。

2019年四季度市场资金面较为宽裕,市场利率较年初出现了明显的下行,2020年一季度这一宽松的局面得以延续。而在疫情发生后,市场资金面进一步宽松,大量的货币投放使市场利率大幅下行,市场流动性极度充裕。同时,央行放松对信贷规模的管控,鼓励银行多投放,特别是多投放支持抗疫的项目。受此影响,2020年4月份,头部金融租赁公司一年期借款利率下降到2%附近,而主流金融租赁公司的成本也下降到了2.5%左右,这一价格在最近几年来是极其罕见的。在这期间,银行上门求着金融租赁公司多提款,以帮助银行完成信贷投放规模指标。有个别金融租赁公司涉及疫情防控的项目,在银行获得了更为优惠的疫情配套借款。也有部分金融租赁在这一时间窗口在公开市场成功发行金融债,获得了低利率的长期资金,这一操作具有前瞻性。因此,疫情发生后金融租赁公司的负债业务经历了“小阳春”,融资便捷且价格低廉,对金融租赁公司的业务投放给予了极大的支撑。

然而,好景不长,从2020年6月中旬开始,监管部门或是为了防止前期的货币信贷政策导致“大水泛滥”,市场的情况发生了逆转,金融租赁公司的提款成本大幅提高,且出现了有价无市的局面。6月中旬,市场传闻,大行接到监管部门的电话窗口指导,要求银行间市场隔夜利率不得低于1.5%,这成为了本轮市场资金面宽松转紧张的一个重要拐点,不少银行在这之后对于出钱都显得较为谨慎。叠加半年末的因素,6月末市场资金面就显得较为紧张了。然而,金融机构原以为7月份市场资金面会再度宽裕,但这一预期明显落空了,市场资金面维持趋紧状态。而且,央行再度对银行的信贷投放规模进行了严格管控。商业银行在每月初优先满足本行的信贷投放,留给同业借款的投放额度非常有限,甚至有个别银行将同业投放仅作为信贷投放不足时的一个补充,这使金融租赁公司从银行获得借款资金的难度大幅增加。而且,银行对金融租赁公司的借款业务被纳入“非标”,尽管资管新规过渡期延长至2021年底,但受到“非标”额度限制,不少银行的资产管理部或理财子公司也暂停了对金融租赁公司的借款业务。这时,金融租赁公司从银行自营的同业部门提款受到信贷规模的限制,从资管提款则受到了“非标”额度的限制,向银行提出借款申请时经常出现有价无市的局面,负债业务受限。

而且,更为严重的是,个别非银行金融机构在疫情之后经营情况欠佳,爆出了即将违约的舆情。银行一般将金融租赁、消费金融和汽车金融统称为“三金”,一旦其中任何一个行业中的任何一家公司出现了问题,都会波及到其他行业和其他公司。部分银行开始对“三金”进行风险排查,根据股东背景和财务情况对“三金”进行分类,并暂停了排名靠后“三金”公司的借款业务。这时,金融租赁公司中股东背景欠佳或不良率偏高的公司就受到了冲击。而且,出于谨慎原则,不少银行对于“三金”的授信总额度进行了管控,全行授信总额只减不增,这使银行对金融租赁公司的借款总盘子收缩了。特别是一些金融租赁公司增资后希望将授信额度按照增资比例扩大,但结果是额度没有被减少已经算上上大吉了。这样,金融租赁公司只能从一块原本不大的蛋糕中分到自己的一小块。在资金和提款规模紧张的时候,不少市场化程度较高的银行让“三金”进行竞价,金融租赁公司的价格承受能力远不如消费金融公司,使提款更为困难。

受上述因素的影响,金融租赁公司在6月中旬以后,借款价格出现了大幅上升。头部金融租赁公司的一年期提款价格在9月末上升到了3.5%左右,主流金融租赁公司的价格也超过了4%,且市场经常出现有价无市的局面。其中,一些杠杆比较高的金融租赁公司,受授信总额度的限制,融资更为困难。股东中没有银行背景的金融租赁公司很难从银行拿到钱,被迫暂停投放,通过缩表保障还款资金来源。与年初相比,金融租赁公司的负债业务发生了明显的逆转。

三、对策和监管建议

金融租赁公司是持牌金融机构,其业务的本质特征是经营风险,在本轮疫情之后,金融租赁公司的不良率出现了两极分化。一些头部金租,部分租赁业务已经转型投向产业类项目,即使是政信类项目,层级也比较高,在这次疫情过后不良率并未出现明显的上升。相反,中小金租扎堆中低层级政信类项目,在疫情过后或多或少出现逾期和不良的问题。而且,疫情过后,金融租赁公司又扎堆长三角打起了价格战,不久后成渝地区又成为了不少金融租赁公司的主战场,这些地区的风险相对其他地区来说确实较低,但激烈的竞争使金融租赁公司的利差收窄。因此,随着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中小金融租赁公司未来的业务投向面临着转型的压力。在不少金融租赁公司的战略规划中,或者是在租赁行业各种峰会上,不少专家、学者早在十年前就提出了租赁行业的“专业化、特色化”道路,但这么多年过去了,金融租赁公司仍然扮演着二银行的角色。特别是有银行股东背景的金融租赁公司,整体经营类似于银行的租赁业务事业部。除了飞机和船舶外,金融租赁公司所涉及纯正的租赁业务占比仍然偏低,业务占比中直租业务的占比也没有明显的提升。这一问题是目前大部分金融租赁公司所面临的困惑,未来谁能够先破局,那就有望走在金融租赁行业的前端。“专业化、特色化”发展的关键是风险识别能力,金融租赁公司如果能够深入某些行业和领域,充分识别其中的风险,挖掘其中优质的客户,那么将形成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未来,一旦监管部门叫停政信类业务,不少金融租赁公司将面临无业务可做的局面,因此业务转型迫在眉睫。

制约金融租赁公司发展的另外一个重要因素是负债的来源。金融租赁公司与银行不同,无法吸收公众存款,负债的主要来源只能是向金融机构借款。虽然,金融租赁公司也能够发行金融债和ABS,但其总规模仍然非常有限,只能作为负债资金来源的一个补充。6月份后,监管部门对市场的调控政策发生了变化,资金面、信贷规模和非标额度对金融租赁公司的借款产生了明显的制约,银行能够出借款资金的总规模有限,触发了金融租赁公司之间的融资竞争,这显然是不利于金融租赁公司的业务发展的。对此,金融租赁公司应探索多元化融资的途径,打破单一的资金来源渠道。考虑到价格因素,金融租赁公司很难从信托等非银机构获得资金,但是仍然有三个可以努力的融资途径。一是银团贷款,不少中小外资银行由于风控能力有限,很难给金融租赁公司进行单独的授信,但是如果有一个业内比较知名的外资银行作为牵头行,就有可能把这些中小外资银行组团,让中小外资银行跟投,向金融租赁公司发放银团贷款。二是保险资金,金融租赁公司的资产多为3-5年期,与险资的期限偏好比较吻合,保险公司也愿意为符合自身风险偏好的金融租赁公司提供资金。三是境外资金,不少金融租赁公司都有外债指标,可以直接从境外银行获得人民币资金,可以重点拓展在境内没有分支机构的外资银行。

然而,除了自身的努力之外,金融租赁公司还受到很多监管政策的影响。金融租赁公司是持牌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其资产除了支持实体企业外,有的投向政信类项目,完全不存在资金在金融系统中空转的可能。如果能够解决金融租赁公司融资难的问题,降低融资成本,将有利于金融租赁公司更好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金融租赁公司急需解决的问题有三个。一是监管部门对于银行和金融租赁公司都进行信贷规模管控,银行资金通过金融租赁公司到企业,每次投放都计算一次信贷规模,这样就对信贷规模进行了重复计算。二是监管部门将金融租赁公司借款定义为“非标”,不如将银行对金融租赁公司的借款纳入银行间市场的拆借系统进行操作,更有利于监管部门的监管,同时也可以将该业务变为标准化产品,解决“非标”额度对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的限制。三是金融租赁公司属于持牌金融机构,特别是银行控股的金融租赁公司,其实质性风险和银行几乎相等,在计量其风险资产时应与银行享受同样的折算系数。同时,建议监管部门加强对金融租赁公司业务投向的窗口指导,逐渐减少政信类项目的占比,让金融租赁公司更多地投向产业类项目,同步提高直租项目的占比,使金融租赁公司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许一览. 金融租赁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研究[J]. 新金融,2018(8):58-60.

[2]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4年第3号.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S].北京: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