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4月,在荣毅仁先生的倡导下,作为增加引进外资的渠道,从日本引进了融资租赁的概念,以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为主要股东,成立了第一家合资租赁公司——中国东方租赁有限公司,同年7月,中国租赁公司成立。这些租赁公司的成立,标志着中国融资租赁的诞生。

下面仅从融资租赁的发展历程、四大支柱、业务领域、盈利模式、发展展望五个方面谈一下我所了解的中国融资租赁发展史:
一、发展历程
1988~1998年:问题暴露期。这个时期,因融资租赁行业制度和企业认知问题导致严重欠租,造成了不良影响,许多融资租赁公司破产、清算或者业务停滞,通过租赁行业协会的努力和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直到1998年底,租金拖欠问题才得到基本解决。

1999~2007年:恢复调整期。从1999年开始,陆续实现了融资租赁法律框架的基本建设,“四大支柱”逐步建立并完善,为整个融资租赁行业恢复活力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008年至今:跨越式发展期。自2007年以来,以银行为股东背景的金融租赁公司和以厂商为股东背景的融资租赁公司迅速扩张,带动了融资租赁业呈指数级增长,业务总量由2007年的240亿元增至2020年的65040亿元,增长271倍。融资租赁市场渗透率大约12%。

二、四大支柱

我国融资租赁业的四大支柱是在1999年以后陆续建立并不断完善的。

中国对融资租赁基本属于严格监管类。最初,内资试点和外资融资租赁公司由商务部监管,金融租赁公司由银保监会监管。2018年4月20日起,商务部将制定融资租赁公司业务经营和监管规则的职责划给银保监会。至此,对内资试点、外资租赁、金融租赁实现了统一监管;

不同时期出台的《合同法》、《物权法》、《担保法》、《司法解释》对融资租赁交易规则进行了规范,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对融资租赁做出了新的规范;

会计准则执行2018年12月7日发布、2021年1月1日全面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新准则取消了承租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的分类,要求承租人对除短期租赁(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全新状态下绝对价值低于4万元)以外的所有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出租人的会计处理基本没有变化;

我国没有实行大范围的、专门针对融资租赁的投资税收减免优惠政策,有些政策在小范围推出过,比如:用融资租赁方式更新设备,可享受融资租赁利息一定比例的补贴等。

三、业务领域

中国融资租赁业务领域比较广泛,包括:能源设备、交通运输设备、基础设施及不动产、通用机械设备、工业装备、医疗制药设备、建筑工程设备、通讯电子设备、采矿冶金专用设备、节能环保设备等。因目前回租比例较高,资产属性不强,不方便精准统计每类设备的占比,但能源设备、交通运输设备、基础设施及不动产、通用机械设备四大行业占比超过70%。

四、盈利模式

我国租赁公司的盈利模式比较简单,主要以利差和手续费作为盈利模式,少数融资租赁公司开始通过提供增值服务以获得更多的盈利模式。

五、发展展望

借鉴国外融资租赁业的发展经验,结合中国融资租赁业的发展现状,我对中国融资租赁业未来的发展展望如下:

1. 拥抱监管,回归租赁本源,支持实体经济和中小企业;

2. 持续创新,突出融资租赁行业优势,更好地满足产业需求;

3. 拓宽融资渠道,大力拓展债券市场、股票市场、资产证券化等方式筹措资金;

4. 配合国家工业/农业/服务业的产业规划,促进技术革新和设备升级换代,发挥融资租赁产融结合的优势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