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金融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粤府〔2021〕48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广东省金融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21年7月16日

融资租赁部分

地方金融监管体系初步建立,金融活动秩序明显好转。省市两级政府成立地方金融监管(工作)部门,全面履行地方金融监管职能。建立完善行政许可、现场检查、行政处罚等监管框架,搭建地方金融机构(组织)非现场监测系统,形成小额贷款公司分类监管指标体系,开展典当行规范年审,完成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换发工作,对融资租赁、商业保理机构进行清理整顿。截至2020年末,全省小额贷款公司520家,贷款余额1062亿元;融资担保机构220家,融资担保在保余额2255亿元;典当行680家,典当余额77亿元;融资租赁公司4836家,资产总额3486亿元;商业保理公司5061家,保理融资余额1756亿元;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存量收购不良资产账面值1831亿元。

规范发展地方金融机构(组织)。建立完善小额再贷款体系,强化小额贷款公司支农支小定位,大力培育优质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畅通银担合作,扩大融资担保规模。发挥典当企业应急融资服务的特点,培育一批信用良好、品牌知名度高、服务意识强的龙头企业。加快发展高端核心装备进口、清洁能源、社会民生等领域的融资租赁业务,发展面向小微企业、“三农”和支持国际产能合作的特色融资租赁公司。鼓励商业保理公司围绕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完善相应的产品和服务,大力发展供应链金融业务。做优做强地方资产管理公司,为区域金融稳定和地方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建设具有辐射影响力的区域性股权市场,充分发挥金融“毛细血管”功能。

发展地方金融机构(组织)和金融新业态。规范地方金融秩序,加强分类监管,打造一批优质地方金融机构(组织),稳妥发展小额贷款、融资担保、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典当、不良资产收购处置以及区域性股权交易服务业务,培育金融新业态。

“金融+高端制造”。持续保持制造业贷款较高增速,支持制造业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扩大融资。依托制造业产业链核心企业,积极开展仓单质押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票据贴现、保理、国际国内信用证等各种形式的产业链供应链金融业务。以产业集聚区为依托开展产业金融融资创新,支持符合条件的园区管理公司上市发展,以及联合商业保理、融资租赁等地方金融机构(组织)自主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资产证券化产品及资产支持票据。研究探索制造业核心企业在银行间市场注册发行基于供应链的资产支持票据、资产支持商业票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