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言

7月27日,友和道通航空破产了,国内10余家主流融资租赁公司踩雷。租赁项目出风险在所难免,然而纵观各家租赁公司在友和道通项目上的表现,有租赁合同无效的、有土地抵押担保无效的、有放弃整架飞机租赁物的、也有租赁物很多但是几乎没有变现价值的,更有因诉讼程序失误痛失追回1.8亿租金大好时机的。

01、曾经辉煌的友和道通
公开资料显示,友和道通集团大体分为四个业务板块,即:航空货运、物流快递、物流园和商贸板块。友和道通航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和道通航空”)是属于友和道通集团航空货运板块的全资子公司,也可以说是友和道通集团最核心的公司。

友和道通集团旗下除拥有友和道通航空之外,还拥有银河国际货运航空、深圳市友和道通物流有限公司、友和道通物流园发展有限公司、速尔快递有限公司、全一快递有限公司、深圳市巨顺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友和道通供应链管理(深圳)有限公司等多家专业子公司及百余家下属分公司。

友和道通航空成立于2008年,总部设在武汉,2011年1月正式获得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运行许可证》,拥有13架大中型全货机,其中3架B747-200,7架A300-600,以及租赁的3架B747-400飞机。

友和道通航空主营基地设在武汉天河国际机场,同时在深圳、昆明、天津等地设有运营基地,主营业务包括:国际、国内航空货邮运输业务及相关服务业务,为全球客户提供综合性物流解决方案和运输配送服务。

友和道通航空以武汉、昆明、深圳为枢纽,先后开通至卢森堡,比利时列日,印度德里、孟买、金奈、班加罗尔,孟加拉国达卡,越南河内,尼泊尔加德满都,马来西亚吉隆坡,日本大阪等数十条国际航线。

02、倒在黎明到来之前

很多媒体将友和道通的破产原因,普遍归因于2020年初的这场新冠肺炎疫情。然而实际上2019年时,受宏观经济环境和金融信贷政策收紧等综合因素影响,因资金周转出现问题,再加上国际航空货运市场的持续不景气,友和道通已经陷入经营困境。

俗话说: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友和道通现金流紧张的局面可能肇始于更早之前。经过最初7年的稳健发展之后,从2005年至2012年这第二个7年,友和道通进入了快速做大的阶段,这期间先后设立了武汉、烟台、上海物流园,成立了航空公司,收购“速尔快递”和“全一快递”。

友和道通的步子迈得太快,主营业务没能形成规模效应,从而导致“大而不强,小而不精”。除此之外,布局航空、物流园、收购速尔并购全一,无不需要消耗巨额资金。在业务缺乏规模效应,造血能力不足的情况下,友和道通的资金必然承压,进而导致资金链出现问题。

如果此时立即谋划资本化路径,友和道通很可能成为我国第一家登陆资本市场的快递企业。即使在之后的顺丰、“三通一达”等快递企业集中加速上市进程中,友和道通也还有拥抱资本市场的机会,然而,机会一旦错过便是永远。

2020年疫情暴发后,对于货运航空公司来说,不但不是负面因素,反而是一次机会。航空货运因为药品和抗疫物资的需求大增而开始逆势增长。停飞的友和道通航空也一度筹划复工复产,希望尽快复航。然而,当时友和道通的资金问题并没有解决,与多方的融资洽谈和重组都没有谈成,因此复航的启动资金也无法落实。

最终这样一家国内排名靠前,发展前景不可限量的货运航空公司,却因为拖欠一名85后员工7.2万元工资,经仲裁后依然无法执行。于2021年7月27日,被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以(2021)鄂0116破申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申请。

03、踩雷的融资租赁公司
友和道通集团曾经广受金融机构的青睐,2016年,一度对外宣称获得交通银行、平安银行、农业银行、中航国际租赁、远东国际租赁、长江联合金融租赁、诚泰融资租赁在内的七家金融机构联合授信逾150亿元人民币。

根据从企业预警通可以查询结果看,仅友和道通实业就曾获得:西藏金租、华运金租、渝农商金租、远东、中航、华中、中建投、中民投、广州高新区、广州发展、前海联塑等11家租赁公司的融资支持。该集团租赁融资27笔,主要融资主体都是此次涉及破产的友和道通航空,仅有两家为集团公司融资。

然而,花无百日红,曾经的宠儿,如今早已成为各家租赁公司的老大难。从2019年2月开始,友和道通便开始拖欠租赁公司租金。到了2019年11月,广发展首先对其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随后中聚、渝农商、远东等争相保全财产并起诉。据公开信息查询,目前采取法律措施的租赁公司已达10家,合计追索租金达14亿元。

还是那句话,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作为国内主流的融资租赁公司,资产规模动辄上千亿,有一定比例的项目遇到风险是极其正常现象,号称违约率为0的融资租赁公司则需要对细分市场以及风控措施进行反思。

小编之所以又把友和道通项目翻出来写这篇文章,绝不是为了翻炒旧闻,更不是为了揭融资租赁公司的短。小编在查阅这些融资租赁公司与友和道通的诉讼判决书时,发现了一个有意思的问题,号称国内主流的融资租赁公司,在与同一家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时,做出来的结果竟是五花八门,法院的判决结果更是天壤之别。

04、因管辖异议痛失先机的案例
之所以先说这个案例,不仅仅是因为这家融资租赁公司在起诉近一年后,法院开庭前三天,因友和道通提出了管辖权异议而败诉。还因为,这个案子是友和道通租金支付最早逾期的项目之一,在2019年3月即已经发生逾期。

2017年8月21日,ZZ(深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ZZ租赁)与友和道通航空、友和道通实业以及张某、李某签订了《授信框架合同》。约定友和道通航空以其拥有的飞机做售后回租,ZZ租赁授予友和道通航空不超过4亿元的总授信额度。

同日,友和道通航空与ZZ租赁签订《飞机买卖协议》,约定友和道通航空将一架A300B4-605R型、出厂序列号为746、中国国籍标志和登记标志B-【2325】的飞机出售给ZZ租赁。

同日,友和道通航空与ZZ租赁签订《飞机租赁协议》,约定ZZ租赁将上述飞机以售后回租融资租赁的方式出租给友和道通航空。上述协议签订后,ZZ租赁向友和道通航空支付了飞机购买价款人民币1.98亿元,并于2017年9月20日将飞机交付予友和道通航空。

友和道通航空自2019年3月5日起拖欠支付到期租金,经多次催促无效后,ZZ租赁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称深圳中院)提起诉讼。深圳中院于2019年12月11日受理此案,并且对友和道通航空进行了财产保全,相关起诉材料也邮寄送达给友和道通。

案件定于2020年9月24日开庭,友和道通航空在2020年9月21日(开庭前3天)提交《管辖权异议申请书》,提出管辖权异议,请求驳回ZZ租赁的起诉。理由是:

根据双方在深圳签署的《授信框架合同》第11条的约定,双方应各自履行义务,如有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地点深圳。

也就是说,友和道通航空与ZZ租赁已经对协议发生纠纷的解决方式进行了明确的约定,即提交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因此,深圳中院对此案没有管辖权。

虽然ZZ租赁辩称:友和道通航空在开庭前三天才提出管辖权异议,系滥用诉讼权利,浪费司法资源,且已经损害到租赁公司的合法权益,请求法院依法予以驳回,或者不予受理。但是,深圳中院认为:
从合同关系上来讲,《授信框架合同》是总合同,是ZZ租赁提起本案诉讼的基础,《飞机租赁协议》、《保证合同》等是为履行总合同内容而采取的具体化措施,是附从于总合同的子合同。

具体到纠纷解决方式而言,《授信框架合同》约定为仲裁,《飞机租赁协议》等约定为诉讼,二者并不一致,应当认为《授信框架合同》的仲裁约定是对双方对履行合同过程中可能产生纠纷的解决方式的总约定,故应当以总合同的约定作为当事人的纠纷解决方式。

在没有法院或仲裁机构对涉案仲裁协议的效力做出无效认定之前,ZZ租赁也不能提供证据证明涉案仲裁协议存在《仲裁法》第十七条规定情形的情况下,本院认为涉案仲裁协议符合《仲裁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应当作为确定当事人纠纷解决方式的依据。

仲裁和法院审判是不同的纠纷解决方式,在当事人约定了以仲裁作为纠纷解决方式的情况下,对ZZ租赁向法院提起的本案诉讼,应当予以驳回。

面对这样的结果,ZZ租赁估计会哭晕在厕所里,因为拿到深圳中院的判决书时,时间已经来到了2020年的11月,此时友和道通已经处在破产的前夜。2019年底可执行财产就已经被其他机构无数次的轮候查封。仅10余家融资租赁公司追索的租金就多达14亿多元。

虽然不知道是代理律师法律水准问题,还是疏失所致,总之,一个程序上的失误,让这家租赁公司先机尽失。这就是现实版的“起大早,赶晚集”吧。1.8亿元的未收租金以及2019年12月之后的应收利息、罚息等,真不知道该如何收得回。